(中国.北京20日讯)中国北京八达岭老虎伤人案昨日开庭审理,除事件中受伤的赵女向动物园索赔69万元(人民币,下同,约42.5万令吉)外,她还替被老虎咬死的母亲向动物园索赔149万元(约91.9万令吉),两案并审令索赔金额突增至218万元(约合134万令吉);不过园方坚称已经尽管理职责,事件中并无过错,批评索偿没依据。案件当日下午2时许审结,择日宣判。
北京市延庆法院昨日下午开庭审理北京八达岭老虎伤人案。案件发生在去年7月23日,赵家3口到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自驾游玩,在东北虎园出口附近,赵女士突然下车,遭老虎扑出咬住背部拖行至山坡;赵母下车救女,亦遭老虎袭击。事件导致赵女士受伤,其母伤重不治。一个月后延庆区政府公布调查结果,称赵女士及母亲未遵守猛兽区严禁下车规则,导致受伤及死亡。事件非安全责任事故。
游客下车被虎袭
一死一伤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东北虎园于案发后4个月,增设电网及“严禁下车”警告牌及重新开放。后赵女士因与动物园协商未果,于同年11月15日起诉动物园,延庆区法院受理并正式立案,案件原订今年9月18日开审,但在开庭前一日法院突然宣布延期。
事发后,事故的责任引起很大争议,而今次庭审焦点,也集中在原被告双方所承担的责任上。《新京报》报道,原告认为猛兽区自驾游项目属违法经营,设计具缺陷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被告漠视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游客安保制度极度缺失,无应急预案且没有及时有效救助,赵要求赔偿因赵母全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49万余元,又以健康权纠纷为由起诉要求被告按照70%比例赔偿后续整形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69万余元。
澎湃新闻引述控方律师白晓强表示,赵女士承认过失,但需要负上责任较次,赵母救女心切下车,亦无过失,不应负责,事件主要责任在于园方。强调园方应负上七成责任,赵女士则为三成。
园方坚称无错
指已尽管理责任
园方辩称,已履行提示、告知、警示义务,有尽管理职责;在此事件中无过错。事故发生后,亦采取适当的救助措施,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先行垫付抢救费、食宿费等相关费用;原告诉讼请求数额过高且相关项目无依据。因此,被告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下午2时18分,两案庭审结束,将择日宣判。
(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