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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1/2018
朱玉叶奸杀案‧法院驳回上诉‧被告难逃死刑

(布城25日讯)12年前轰动全国的北方大学毕业生朱玉叶遭奸杀案,被告沙里尔难逃一死!联邦法院今日维持高庭原判,宣判被告谋杀罪成,须面对死刑。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劳勿斯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一致驳回被告沙里尔的上诉。

劳勿斯指出,根据此案证人的口供,法院与上诉庭持有相同的意见,认为高庭将被告定罪的裁决是正确的。

“根据此案的环境证据,获得的唯一结论就是,被告是致死死者的人。”

被告闻判冷静妻哭成泪人

被告在闻判后表现冷静,被庭警带离法庭前频频回头看家人,而相信是被告的妻子已哭成泪人。

辩方辩称“秘密会面”性交

较早前,被告代表律师安德鲁在陈词时指出,警方逮捕了21名嫌犯助查;不过,控方在审讯期间未传召一名重要证人出庭供证,即在俱乐部工作人员的主管。

他说,该证人可以协助认人,以确保是否有任何员工在案发后潜逃。

他指出,死者在案发当天约妹妹到俱乐部附近跑步,指死者与被告约好在该处“秘密会面”,继而发生性行为。

不过,主控官哈雅蒂副检察司反对这个说法,指当天是死者的妹妹约死者跑步。

安德鲁续指,警方化学鉴证组也证明2人在车上发生性行为,但没有证据显示死者在车上被杀害。

死者身上仅发现被告DNA

哈雅蒂指出,死者身上只发现被告的脱氧核糖核酸(DNA)样本,而被告在案发后潜逃到澳洲,直到2012年末才返马,显示被告做贼心虚。

另四司是丹斯里哈山拉、丹斯里陈国华、丹斯里查哈拉及拿督阿里查杜。

上诉庭于2016年11月29日驳回被告的上诉,并维持高庭原判。

高庭一度判无罪释放

这起案件2013年6月25日在高庭宣判时,曾让被告脱罪,亚罗士打高庭指控方虽然证明死者身上的精液属于被告,也发现第三者的脱氧核糖核酸,而控方未能提出间接或直接证据,证明朱玉叶的死亡是由沙里尔造成,宣判被告沙里尔表罪不成立,无罪释放。

控方不满判决提出上诉,上诉庭于2014年10月13日推翻高庭判决,谕令沙里尔必须回到高庭对谋杀指控答辩。

亚罗士打高庭在2015年8月9日宣判沙里尔谋杀罪名成立,被判处死刑。

沙里尔是被控于2006年1月14日下午5时30分至凌晨3时05分,在吉中双溪大年青松岭俱乐部附近一带,谋杀当年26岁的朱玉叶,抵触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唯一的刑罚是死刑。

被告沙里尔难逃一死。(档案照)

新闻背景
跑步被掳奸杀

北方大学毕业的朱玉叶案发时是一名市场执行员,工作仅4个月。事发当天与妹妹玉春共骑摩哆车,从巴雅纳虎政府组屋前往距离住家约1公里半的休闲俱乐部附近住宅区跑步。

当时两姐妹一前一后慢跑,当落后的妹妹追上前时,不见姐姐踪影,只发现姐姐的运动鞋及发饰,地上还有血迹。

朱玉春曾目睹一辆黑色休闲车猛踩油门绝尘而去,即刻向经过的一对情侣借手机,拨电告诉母亲指姐姐被人掳走。

失踪将近9小时后,朱玉叶被发现弃尸在休闲俱乐部外面,她的T恤被掀起至胸部,下半身裸露。

双溪大年医院剖验结果显示,朱玉叶遭强奸,被割颈及头部被硬物击中,失血过多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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