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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2018
两人皆有官司缠身.拉菲兹蔡添强恐难上阵

(吉隆坡7日讯)尽管班登区国会议员兼公正党副主席拉菲兹针对坐牢30个月的判决提出上诉;但他已丧失了成为第14届大选候选人的资格;除非他能在大选前上诉得直。

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证实,拉菲兹与他在来届大选都无法上阵,除非他们在大选前推翻这项判决。

蔡添强:依例提名将被拒

他指出,拉菲兹今日被地庭定罪30个月刑期的案件,对公正党造成影响。

他说,即便案件还在上诉中,但是根据条例,他们在提名阶段会因为官司问题,以致提名不被接纳。

蔡添强今日接受星洲日报询问时指出,他也面对同样的情况,虽然早前已服刑一个月,但是他依然还有其他案件在身。

询及公正党是否还有其他现任议员面对同样的问题,他说,目前他可以确定的是他与拉菲兹,但是可能还有其他公正党议员有受影响,因为审讯中的案件有很多。

他说,若要在来临大选上阵,除非能够在选举前针对本身被定罪的案件上诉得直,才得以上阵。

沙亚南地庭今日宣判拉菲兹于2012年3月7日在公正党总部针对国家养牛中心(NFC)课题泄漏大众银行4名客户的银行帐目资料,以致违反1989年银行及金融机构法令第97(1)条文及第103(1)(a)条文同读,并在今日被判30个月监禁,拉菲兹申请暂缓执行判决,并会向上诉庭上诉。

另外,本报也尝试询问拉菲兹关于判决对他来届大选上阵的影响,拉菲兹表示,他还在法庭出席有关朝圣基金会的另一宗官司,因此不方便回应。

根据1981年选举条规(举行选举)第7(1)(c)条,若该候选人在联邦宪法及州宪法的条例下属于“失去成为国会议员或州议员资格”的人士,选举官需拒绝相关候选人的提名表格。

根据联邦宪法第48(1)(e)条文,国会议员被法庭判处不少过1年监禁或不少过2000令吉罚款,以及在没获得赦免情况下,将失去国会议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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