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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2018
9个单位公务员可登记邮寄‧海外选民自寄选票
(档案照)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7日讯)来届大选海外邮寄选民的投票方式将出现变动;选举委员会也新增邮寄选民类别,允许9个单位的公务员登记为邮寄选民,预料海外邮寄选民和邮寄选票的公务员将大量增加。

星洲日报探悉,选举委员会一改海外邮寄选民的投票方式,将把选票邮寄到已登记为海外选民的海外住址,由选民投票後自行把选票寄回大马。这意味着海外邮寄选民不能如上届大选般到大使馆或最高专员署划票,并再邮寄回来。

须即时寄到算票

邮寄选票须在投票日当天下午5时前,寄到大马各选区的邮寄选票回收处,否则不能计算。

在上届大选,海外选民是於投票日前一个星期,即4月28日到大使馆划票,再邮寄回来。海外选民亦可选择由大使馆集中寄回选票,或自行寄回。

另外,选委会把允许邮寄选票的邮寄选民扩大到9个政府单位,即消拯局丶监狱局丶海事执法机构丶自愿後备警察丶移民局丶卫生局丶城市转型中心(UTC)丶国民登记局丶民防部队及国家天灾管理机构。

若这9个公务单位的职员在投票当日有工作,可事先申请登记邮寄选民,唯需附上工作单位的证明信。

根据选委会学院代表在培训营为计票员与监票员提供的资讯,在投票日当天需执勤的上述9个政府单位公务员皆可登记为邮寄选民,他们只需填写选委会的1C表格。

此前,只有在提前投票日(Undi Awal)有工作的军警人员丶在投票日当天不在选区内工作的媒体和选委会官员,以及海外选民可登记投邮寄选票。

目前,邮寄选民分为2类,即填写1A表格,投票日需执勤的军警人员,选委会官员及媒体工作者;以及填写1B表格的海外邮寄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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