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局:去年至今.296人伪造身份证罪成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28日讯)国民登记局总监拿督莫哈末拉晋透露,2017年至今已有296人因伪造身份证,在1959年国家登记法令及1990年国家登记条例下被判罪成。
莫哈末拉晋今日发表文告提醒,根据1990年国家登记条例6条文,民众有责任妥善保管由国民登记局所发出的身份证件,并且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件,以避免身份证件被滥用的事件发生。
他说,为防止资料出现纰漏,国民登记局已通过改善身份证件技术来加强防范机制,包括身份证件晶片内的资料无法被转移,只有在证件持有人的口头同意或通过生物识别认证后,才能经过资料读取器来读取资料。
“国民登记局了解政府机构、法定机构及金融机构的需求,尤其须要验证身份证件持有人的资料来办理公务。有鉴于此,国民登记局已提供检查及验证平台来防止诈骗案。”
他说,这些平台包括政府机构的myIDENTITY系统、法定机构的机构链接系统(ALIS)及金融机构的大马卡验证系统(SPM)。
他强调,国民登记局也会经常检查身份证件的安全特征及应用,确保现有技术成熟,来保障数据库资料的安全。
“国民登记局也呼吁民众提高警惕,在授权他人读取身份证件资料时加倍小心。”
热门话题: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