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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2/2018
贸消部长:比去年同期.1月消费物价指数增2.7%
韩沙再努丁(左)公布,大马2018年1月消费物价指数比去年同期增长2.7%。右为莫哈末乌兹尔。(图:星洲日报)

(布城28日讯)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宣布,大马2018年1月消费物价指数(CPI)比去年同期增长2.7%。

他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今年1月消费物价指数上扬,主要受到10个主要因素影响,包括交通费用上涨5.7%、食品和非酒精饮料上涨3.8%、家具和家庭设备及维修费上涨2.6%、餐厅及酒店上涨2.4%、医疗费上涨2.3%、家居、水电费、煤气及其它燃料上涨2.2%、教育开销上涨1.2%、各种物品及服务上涨0.9%、休闲服务及文化上涨0.5%及酒精饮料及烟草上涨0.2%。

他指出,大马统计局依据2016/2017年的家庭开销调查作为审查物品的依据,最新调查涵盖552样物品,比之前的530样物品增加了22样;并从约2万1800个分行取得16万8000个报价。

“我们将与时并进增加及删除调查的物品,这次我们删了两种物品,即光碟及X光照,我们将X光照综合在医疗费用中。”

他补充,新加入调查的物品包括乳酪,因为大马人爱吃比萨,还有牙齿矫正手术、运动器材及运动场地费用等。

8州低于全国指数

韩沙表示,有8各州属的消费物价指数低于全国消费物价指数的2.7%,即槟城(2.6%)、霹雳(2.3%)、彭亨(2.3%)、沙巴及纳闽(2.3%)、吉兰丹(2.2%)、登嘉楼(2.2%)砂拉越(2.2%)及吉打和霹雳分别为2.0%。

他补充,4个高过全国消费物价指数的州属为马六甲(3.0%)、柔佛(2.9%)、雪兰莪及布城(2.9%)及森美兰(2.8%);而吉隆坡是2.7%。

1月通膨比去年同期涨2.2%

韩沙再努丁指出,2018年1月的通货膨涨率比去年同期高2.2%。

他补充,促成1月份通膨率增加的因素包括食品和非酒精饮料上涨3.5%、家具和家庭设备及维修上涨2.6%、家居、水电费、煤气及其它燃料上涨2.5%、餐厅及酒店上涨2.4%、医疗上涨2.3%及交通上涨2.0%。

“通膨率和消费物价指数不同,因为通膨率不受暂时性物价及服务价格差异的影响,包括一些统制品。”

他强调,政府已通过一些措施,包括“人民促销会”及一马人民商店等协助减轻人民的生活负担。

出席者包括贸消部副部长拿督亨利宋艾贡、秘书长拿督斯里贾米尔及大马统计局总监拿督斯里莫哈末乌兹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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