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六口扫墓车祸身亡案.罗里司机判监5年 罚款1万
(雪兰莪.新古毛7日讯)一家六口扫墓车祸身亡一案,推事庭今日宣判,涉案的拖格罗里司机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判处他入狱5年及罚款1万令吉。
被告莫哈末沙鲁尼占(27岁)是在去年4月5日被控,控状指他于去年4月2日上午7时46分左右,在南北大道北上403.2公里处,快速驾驶车牌号码KDY1314的拖格罗里,导致意外发生,造成6人死亡,分别是林伟伦(46岁)、黄洁丽(53岁)、林良财(76岁)、林伟杰(38岁)、林志阳(19岁)及林志鸿(13岁)。
被告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条文,并可在相同条文下被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少2年或最高10年,及罚款至少5000令吉或最高2万令吉。
这起夺命车祸于2017年4月2日早上7时许在南北大道北上方向403.2公里,在靠近丹绒马林收费站的路段发生。
事发时,林伟伦载着妻子王洁丽、父亲林良财、弟弟林伟杰及2名儿子林志阳及林志鸿前往霹雳州扫墓途中,在南北大道北上403.2公里处遭失控翻覆的重型罗里压毁轿车,一车人无一生还。肇祸拖格罗里司机没有大碍。
乌鲁雪兰莪警区主任苏巴马廉警监指出,肇祸的拖格罗里在慢车道行驶途中失控冲往右侧道路,先撞上分界堤,再翻覆压在一辆行驶在中间车道的四驱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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