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6日讯)行动党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已入禀联邦法院,针对上诉庭较前同意对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26亿令吉捐款事件”上没有涉及任何刑事犯罪行为予以“司法认知”(Judicial Notice)的决定,提出上诉。
潘俭伟的代表律师黄美诗透露,该造是于3月9日正式入禀法院,要求审核和检讨上诉庭的裁决。
上诉庭是于2月14日驳回潘俭伟要求撤销吉隆坡高庭禁止他在脸书上载被指诽谤纳吉的短片和言论的申请时,表明上诉庭同意予以上述“司法认知”;“司法认知”是指法庭对众所周知,而且无争议的事实予以承认和接受,从而“免除”当事人(纳吉)对该事实的举证责任,法庭可主动对某一事实予以“司法认知”,也可以根据当事人所提出的申请给予承认。
纳吉可免除举证责任
换言之,纳吉可无须针对任何起诉他行为不当、滥权舞弊等的诉讼,举证来证明自己是否有犯罪,因为他可以援引上诉庭的这个裁决,来免除自己在其他诉讼中举证的责任。
纳吉是因不满潘俭伟在脸书上指控他滥权,蓄意安排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在国会提呈355修正案私人法案,而于2017年4月21日入禀高庭喊告,并在诉讼中把44岁的潘俭伟列为唯一的答辩人。
纳吉在诉讼中指出,潘俭伟在视频中所发表的言论影射他滥用权力指示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班迪卡让路给哈迪阿旺,也指控他罔顾三权分立、与伊党串谋分裂支持反对党的马来票、使用龌龊手法巩固权力、劫夺一马发展公司(1MDB)和人民的钱、贪污舞弊、欺骗及背叛民众、滥用权力谋取私利,是一个不可信、残暴及奉行“窃盗统治”的首相或领袖。
他说,潘俭伟的言论是具有恶意企图的,也是一项非常严重的指控及诽谤,导致他遭到同僚、民众,甚至国际社会人士的仇视及羞辱。
高庭于2017年8月4日批准纳吉要求禁令的申请,以禁止潘俭伟继续在脸书上载任何对纳吉构成诽谤的短片或言论,直到案件审结为止,并择订于4月23至27日开庭审理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