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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4/2018
徐忍川:中风失工作能力.停缴18年社险仍赔偿
作者: limlc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24日讯)马来西亚华裔青年台湾观摩团辅导委员会主席徐忍川数个月前不幸中风,以为停止缴付社会保险费18年后没有资格享有残疾退休养老金,他在友人鼓励下提出申请,本月领取了首次的赔偿金。

他呼吁面对类似情况的人士,勿因为担心麻烦或花时间,而错过受保的福利。

现年54岁的徐忍川接受《星洲日报》电访时表示,他在去年6月份中风,导致行动和手部活动不便,无法照常工作。他除了不时要到医院接受治疗,本身也无法开车见客,直销业务受到影响。

他指出,当时友人建议他申请残疾退休养老金,但他觉得本身打工时,只缴付了4年多的社会保险费,辞职后就从事直销业,已经有18年不曾缴付社会保险费。

由于孩子尚在求学,因此在友人的鼓励下,他决定前往武吉拉惹镇的社会保险机构申请。

他坦言,若在去年6月份中风后马上提出申请,早就已经获得赔偿金了。

“我是在去年11月才索取申请表格,等待主治医生发出的体检报告,整个申请过程满顺利的。”

中央医院3医生检验

他表示,在今年1月份提交申请后,2月份就接到通知指需要在3月30日前往巴生中央医院接受检查,以确认他的身体状况,证明失去工作能力。

他说,当天3名医生替他检验,一名是华人医生,完全没有沟通不便的问题。“不到两个礼拜,我就收到确认信,在提供银行户头号码之后,就收到第一次的赔偿金。”

徐忍川表示,目前每个月获得925令吉的赔偿金。

他呼吁和他面对相同状况的人士,不要放弃这方面的福利。

他表示,只要在申请时提供真实的资料,申请过程就不会出现问题。

社险机构:申请残疾养老金
需缴费2年60岁以下

大马社险机构首席执行员拿督莫哈末阿兹曼受访时表示,有些失去工作能力的人误以为停止缴付社会保险费多年,就不具备申请残疾退休养老金的资格,这是错误的想法。

他指出,这些因身体残疾失去工作能力的人士,若要申请残疾退休养老金,必须在40个月的受雇期间,至少缴付24个月的社会保险费。

他举例,若该名雇员在A公司工作了12个月,在B公司工作了10个月及在C公司工作了20个月,并在这期间缴付了24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就有资格申请。

他进一步说,如果在40个月内,所缴付的社会保险费少于24个月,就要看看该名雇员工作了多久及总共缴付了多少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在此情况下,缴付社会保险费的月份必须至少是工作月份的三分之一。

他补充,申请者的年龄必须在60岁以下。

他指出,有些人会觉得缴付社会保险费是一项负担,也有些人对于从薪水中扣除社会保险费不以为意,无论如何,长远来说,这是一项保障。

目前,全国共有大约650万人登记成为社险会员;在2017年,社会保险机构发出了超过32亿令吉赔偿金,2016年共发出的赔偿金则超过29亿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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