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南越狱潜入马.11维族男控非法入境
(吉隆坡24日讯)11名去年从泰南监狱凿墙越狱后潜入我国的维吾尔族男子,今日在非法入境大马的罪名下被控上庭,惟他们否认有罪。
11名男子分别是查卡利亚、沙勒胡丁、嘉法阿敏、奥斯曼、阿林奥斯曼、阿森兹亚力、达赫卡欣、依布拉欣、努鲁丁、阿都卡迪尔及尤索夫,年龄介于20至40岁。他们在土耳其籍通译员念出控状后,否认有罪,推事祖哈尔不允许所有被告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11名被告于今年1月31日早上10时50分在冼都警区范围,身为外籍人士,在不持有合法证件下入境我国,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6(3)条文下被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以及鞭笞不超过6下。
此案由主控官娜芝娃副检察司检控,被告的代表律师是法米及再纳奥马。
案件将在5月31日过堂。
这起越狱事件于去年11月20日发生在泰南监狱,事发时20名犯人在墙上凿出的2个大洞越狱,并利用棉被当逃生梯脱逃,20人成功越狱,另5人相信是年纪较大,体力较差,逃跑时落在后头而遭逮捕。
我国警方较后逮捕其中11名逃入我国的犯人。
这20名维吾尔族穆斯林是2014年在泰国被拘捕的逾200名维吾尔人中最后一批仍留在泰国的非法移民。他们自称是土耳其公民,要求被遣送往土耳其。
但在2015年7月,其中逾100人被强制遣返中国,受到国际社会包括人权组织的谴责,他们担心这些维吾尔人回返中国后,人身安全恐受威胁。当时同时还有173人被送往土耳其,而被送往中国的维族人后续情况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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