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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4/2018
指拖欠电费上门拆电表.商家投诉没先通知
作者: limlc

(彭亨.关丹26日讯)迟缴电费即上门拆电表,商家斥国能承包商不事先通知并且无礼对待。

2名店铺业者申诉,他们平均每2个月缴交一次电费,不曾发生问题,但最近却遭到国能承包商职员上门表明强拆电源,令他们不满。

谢景祥:发通知信讨取50令吉

阿亦布爹88茶餐室东主谢景祥(37岁)说,国能承包商于日前派员到店铺,表明因用户逾期未交3000余令吉的电费,要即场拆除电源。

“对方先给我一封粉色的通知信,然后向我讨取50令吉,作为不拆除电源的条件,但我最终没有给他。”

他质疑对方不符合标准作业程序,也质疑国能未事先发出警告信即上门。

“我说可以马上去缴交,但对方不允许。“

许殷瑜:信上写明14天宽限期

另一名用户许殷瑜(32岁,武吉乌美商家)申诉,国能承包商职员上周前往其二手店,指他拖欠200余令吉电费,然后将一封粉色通知信交给他,表明要立即拆除电源。

他说,信上写明有14天的宽限期,然而该职员却说新政策实施后不会再事先通知。

“对方的态度不好,所谓新政策也让人质疑,完全没有体谅商家的处境。”

士满慕区原任州议员李健聪认为,承包商职员的做法野蛮,警告信上所列的费用也未作出明确解释,应该重新检讨。

“国能作为一家垄断性的私人公司,何苦为难商家,这个星期我已经收到5宗投诉,大多为市区的商家。”

他表示将会见国能,以反映该公司的作业程序出现问题,同时也促请该公司过滤所委任的承包商。

谢景祥展示向他讨钱作为不拆出电源的承包商职员证件。(图:星洲日报)
2名投诉者申诉国能公司在发出这封粉色通知信前没有给予14天宽限期,不合情理。(图: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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