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宗教:女子求判非穆被驳‧“剥夺宪法赋予权利”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28日讯)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表示,早前布城上诉庭驳回一名36岁华裔女子要求法庭宣判她为非穆斯林的上诉,已经剥夺了联邦宪法赋予大马公民宗教自由的权利。
该会今日发文告指出,该名女子罗斯丽扎依布拉欣的父亲信奉伊斯兰,她自小追随母亲信奉佛教及履行佛教教义,却被判为穆斯林,且上诉不得直。
“这数十年间,很多人因为类似的问题向我们寻求帮助,他们都是被政府错误判定或认定为‘穆斯林’,尽管他们在这一生中不曾信奉伊斯兰。”
该会强调,这些寻求帮助的人不是想要设法离开或脱离伊斯兰,而是他们原先就不是穆斯林,当中包括在强迫或诱惑下改教、非法儿童和没有正确身份记录的人。
该会认为,内阁和国会必须采取措施制定包容性政策,制定相关法律来解决如罗斯丽扎依布拉欣等人所面临的争议,好让他们不必自掏腰包去经历多年的官司,来争取自己真实的宗教身份;同时也希望能改善解决此类争议的行政程序。
“在本案中,我们要呼吁司法部门根据1957年联邦宪法第11条文和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第18条文,承认马来西亚公民的宗教自由,以维护,保护和捍卫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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