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光遭保镖枪杀案.死者遭近距离枪杀.证人:不可能生还
(槟城28日讯)拿督王德光遭保镖枪杀案今日开审,证人之一法医拿督查哈里供证时说,根据中枪之处,死者不会有生还率。
他说,死者王德光遭人近距离以短枪从头部后枕骨开枪,子弹贯入后卡在颧骨处,这也造成死者颈部及耳朵留下细小红色的灼伤痕迹。
主控官努法蒂副检察司问及在此这情况下遭枪击者生还率有多大时,查哈里坦言不会有生还率。
此外,查哈里也是案中另一名死者盛迪亚的解剖法医。他说,死者盛迪亚遭到2次枪击,分别在左右胸,而此情况下遭枪击者的生还率也非常渺茫。
被告贾尔法被控于去年12月1日下午7时15分至7时30分,在通往槟城大桥的敦林苍佑医生大道,分别谋杀32岁的王德光、32岁的崔汉明(小丑)及38岁的盛迪亚(花贩),触犯刑事法典302条文。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唯一刑罚为死刑。
另外,还有5项企图谋杀指控,则指被告在上述时间及地点,开枪射中33岁阿丽哇妮(医生)的头部、38岁努鲁胡丹(国能职员)的肩膀、32岁李方文(工厂职员)的左胸、28岁阿米鲁(国营电视台摄影师)的左胸及32岁潘美珠(路人)的肩膀,企图谋杀这5人,触犯刑事法典307条文。在此条文下罪成者,最高可判处可达20年监禁。
被告贾尔法面对3项谋杀及5项企图谋杀指控,但皆否认有罪。主控官今日传召3名证人即法医及2名负责此案的相关警员上庭。
负责此案的高庭司法专员拿督阿都华哈在聆听证人供词后,定于本月30日续审。被告的代表律师为安巴南登雅迪拉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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