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宣传10岛屿观光‧周薪4千征“岛主”
(台湾‧台北2日讯)台湾交通部观光局将今年订为“海湾旅游年”,挑选“台湾10大魅力岛屿”,并为这10个岛屿征选“岛主”,要求他们每日制作一则附图帖文及一条短片,来宣传“名下”岛屿,每人日薪5000新台币(约666令吉),一连“工作”7天,薪金合共3.5万新台币(约4662令吉)。
观光局表示,希望响应全球永续观光发展的趋势,利用“本岛X离岛”概念,令大众用心感受台湾6县10岛旅游,包括兰屿、绿岛和小琉球等。
为推广“海湾旅游年”,观光局周五推出“岛主征选活动”,为10个“魅力岛屿”征召“岛主”。活动报名费全免,参加者须年满20岁,并设籍于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地区,或持有合法签证在台湾观光、就学、工作、居住等。
先拍作品供网上评选
有意参加活动的人士,需以推广“台湾10+岛地方特色”为主题,针对龟山岛、绿岛、兰屿、琉球屿(小琉球)、七美、渔翁岛(西屿)、吉贝、烈屿(小金门)、东莒岛、北竿等10岛,拍摄60秒海湾旅游记录,并将作品上传至YouTube,及提交“2018年海湾旅游”MV征集活动专页,经评审评选及网上投票选出10名“岛主”。
每名“岛主”其后需连续7天,每日制作一则帖文、20张照片及一条长约30秒的短片,并要附上标签,经执行单位确认后,发布到官网及个人社交网站,再于任务结束后一周内,发布一则“一定要来(所属岛屿)的五大理由”的1分钟片段。
投稿日期由即日起至今年6月24日中午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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