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根据首相建议行事.元首须恪守宪法
(吉隆坡4日讯)大马律师公会指出,大马作为君主立宪制国家,国家元首拥有遵守联邦宪法的宪法义务,宪法明确规定,陛下必须根据首相的建议行事,因此,元首必须根据首相的建议,委任有关人选为新的总检察长,并立即终止这次的僵局。
该公会说,总检察长作为政府和检察司的主要法律顾问,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因此不宜再拖延,应该尽快委任一位新的总检察长。
该公会指出,任命检察总长的僵局已经违反了法治,该公会对此感到震惊和深感不安。
该公会主席乔治瓦鲁格斯今日发表文告说,国家元首在委任新总检察长所行使的宪法职责,不应受到外来意见的克制,这些意见没有任何宪法依据、以不相关的考量为基础,或可以视为是任意的或歧视性的。
他指出,联邦宪法第145(1)条规定,国家元首应在首相的建议下,委任一名具备出任联邦法院法官资格的人,成为总检察长。
他说,国家元首必须恪守联邦宪法的规定,完成君主的角色。
他说,自首相敦马哈迪宣布现任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告假,迄今已经过去了3个多星期,这期间,由律政司东姑恩姑诺化查暂代其职务。因此,政府计划革除阿班迪和委任一位新的总检察长取代,但却陷入了僵局。
“新任总检察长作为政府的主要法律顾问,他应该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具有公共法律方面的全面法律技能和专业知识,并被公认为和被接受为独立及能够有效和公正地执行政府的法律改革。”
他指出,新总检察长必须具备清白的声誉和品格、诚信、诚实,以及健全的法律知识和学习的先决条件。
“这样的任命对于政府正在为我国推展一个新的开始而进行的许多体制改革来说,将是一个好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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