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届大选在509当天拉下了帷幕,全国人民在激动氛围中见证了大马史上第一次政党轮替,并关注着希盟政府为国家掀开新篇章。
然而,即便大家仍处于兴奋氛围,选举期间选委会的各种弊端、缺点…………,却不能因成功首次变天而一笔勾销。
对选委会进行改革,解决在竞选期间掀起骂声的问题,才能杜绝在未来的大选中,人民对选委会、选举制度再一次失望与愤怒,而这也与希盟政府的竞选宣言中所说的体制改革相符。
星洲日报为此专访净选盟2.0,整理出在现有选举制度下,尤其是第14届大选中的各项弊端,并提出改革建议,以期经过改革的选委会能确保未来选举的公正和透明。
建议选委会委员自愿离职
净选盟2.0执行董事叶瑞生认为,眼下最迫切的是换掉选委会的委员(7人),否则无法进行改革,他建议现有的选委会委员自愿离职。
根据宪法,若要革除选委会的委员(在他们不愿意辞职的前提下),需要成立一个仲裁庭,进行听证会,经过听证会确立委员们确实行为不当,才能革除他们。
净选盟建议希盟政府,若现有的选委会委员不自愿辞职,那就启动以上程序(预料需半年至9个月就能完成)。
“撤换选委会委员是选举程序改革的第一步。”
鼓励选民登记应方便人民
根据宪法,在我国的君主立宪体制下,选委会委员是由首相建议人选,再由国家元首在谘询统治者会议后进行委任。
而受委的选委会委员并没有服务期限,一般情况而言,一经委任就将服务到退休年龄才会卸任。
选委会委员的权力范围广泛,即决定整个选举制度的操作,包括选民册(现有法令不允许上庭挑战)、杜绝贿选、修改选举条规(例如宣传品只限政党党魁肖像,不能出现联盟友党的党魁肖像)。
叶瑞生说,选委会经常临时修改选举条规,这就像选手明天就要上场比赛了,主办单位突然修改赛制,并且不容提出质疑与挑战,这对选手而言是非常不公平的。
“第13届大选后,选委会限制选民登记的对口,只限邮政局、或选委会所认可特定的组织。这是不健康的,若鼓励大家登记成选民,越方便选民越理想。”
促设遴委会选出选委会委员
现有的委任制度是很大的问题,因为首相是执政党的领导人,因此他所建议的人选肯定是执政党支持者。
净选盟建议,成立遴选委员会来遴选选委会委员,而遴选委员会的成员必须包括三权代表,即立法、司法、行政以及公民组织的代表。
国会成员应展开面试
此外,要公开让公众建议选委会委员人选,再由遴选委员会公开人选的履历,让公众提出意见,包括提出人选的背景、利益牵涉或冲突、不当行为等,作为遴选委员会的参考,之后将经筛选的名单提呈给国会。
国会成员则应对人选展开面试,并最终选出国会朝野双方在面试中达成共识的选委会委员。
叶瑞生说,虽然这样的程序依然无法保证100%解决问题,但至少透过公开的程序,能确保被选者有选举方面的专长,最重要的是透过透明的程序能知道他们的背景和过去的表现。只有显示出独立并有公信力的人才能被选上,避免任何偏袒问题。
然而,要达到以上委任程序的改革,则必须修宪(第114条文)。
“若政府有意愿要推动选举改革,就应该在国会修宪,并需要获得三分二国会议员的支持。”
“其实这样的改革对反对党有利,所以应该能获得反对党国会议员的支持,因此希盟若有改革意愿,相信能达成改革共识,但需要给他们一些时间。”
邮寄选票提早投票
最易涉舞弊
叶瑞生说,在目前的整个选举程序中,最有可能出现黑箱作业、舞弊情况的,是邮寄选票和提早投票这两个环节。
邮寄选票(海外和国内)
海外邮寄选票
须符合选委会条件 :
第13届大选之前的数届大选,只有海外缺席选民可以投票;直到第13届大选,选委会首次开放给所有海外选民投票,并允许他们在大使馆、最高专员署投票,或是邮寄回马。
叶瑞生认为,上述的改革是符合时宜的,海外公民的投票权利应受到尊重。那些海外公民也可以投票,唯必须符合选委会的条件,即在近大选5年间,曾回马逗留至少30天,以及必须是普通选民,而不是海外缺席选民。
以14届大选为例,竞选期只有11天,而且取消了在大使馆或最高专员署投票的便利。造成选委会可能来不及寄出选票,即使选票寄到海外选民手中,他们也无法即时寄回选票。
解决方案:
1.建议21天竞选期,以让海外选民有足够的时间寄回选票。避免选票作废;或
2.允许海外选民到大使馆投票,或将选票寄到设在海外的大使馆,并在投票日当天在大使馆计票。对此,各政党需要在各国大使馆安排监票员。
提早投票:
票箱或现各种可能性
在这届大选,军警票占了全国选票约2%,大批军警与家眷于大选前4天,即5月5日当天投票。这些选票并非当日计算,而是寄放在警察局或是地方政府办公室,等到大选当天才打开来计算。
这几天内在没有监票员的监视之下,票箱面对各种可能性,如更换选票。直到投票日当天,即使在监票员监督下计选,但当中可能存在的舞弊已是船过水无痕。
根据《第13届大选仲裁庭报告》,提早投票最严重的风险,是有人收藏当天没有使用的选票,另一个风险则是无法确保真正符合资格的选民才可以投票,以及选票被送至正确的地方。有证据显示,很多问题在这些程序上产生。
解决方案:
1.减少不必要的军警提早投票,尤其是家眷。只有当天值勤的军警,才可申请提早投票。而非将所有军警和家眷都纳入提早投票的范围。
2.在提早投票日(建议只提早一天)结束后马上计票,并在当日成绩填写在表格(但不公开)。这样一来无论票箱如何移动,都无法改变投票结果。
3.为了避免提早投票的结果影响其他选民的情绪,减少军警投票的数量即可减少其影响力。
国内邮寄选票:建议废除避免受操纵
国内邮寄选票于第13届大选进一步扩大职业范围,包括医生、护士、媒体、消拯人员、移民局官员,涉及约20万张选票。
叶瑞生认为,应废除国内邮寄选民制,以避免当中有人可操纵选票。
若在无法避免的情况下,投票日当天无法离开岗位前往投票站投票,那就申请跟军警一样提早投票。最重要的是减少邮寄选票也减少提早投票的数量,就能缩小操纵选票的空间。
只要把选区换成工作的地方,就可很大程度的减少邮寄选票和提早投票的需要。
他说,邮寄选票太难直接监督,因此应该尽量减少数量,他建议在外州工作的选民,应该随着自己居住地点的改变修改身份证上的地址,更换投票地点。
“5年才选举一次,因此有足够的时间去更新地址,建议简化更新地址的程序,以方便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