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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2018
“2700万控状数额一样”.阿都干尼3年前“草拟控状”是真的?
作者: kychia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5日讯)纯属巧合?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的第一项控状,即涉及2700万刑事失信罪,与3年前流传的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草拟控状数额一样,但被控的被告从原有的2人,即首相和Ihsan Perdana公司要员,变成纳吉一人。

根据《砂拉越报告》网站所上载的草拟控状,第一个控状是纳吉与Ihsan Perdana要员,及聂法依沙(SRC国际前董事经理),于2014年12月26日,在位于吉隆坡拉惹朱兰路的AmIslamic银行,身为一名公职人员和代理,即首相、财政部长和SRC国际公司的顾问,共谋收取来自SRC国际的2700万令吉贿款。

有关款项从Gandingan Mentari公司及Ihsan Perdana公司汇入纳吉的个人银行户头,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17(a)条文,并可在同法令24条文下被治罪。

一旦罪名成立,可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过5倍贿金,或罚款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该草拟控状另有一个交替控状,内容比较接近昨日纳吉的第一控状,即在相同的时间地点,使用职权犯下刑事失信罪,抵触刑事法典409条文。

该条文一旦罪成,纳吉可被判坐牢不少过两年、不超过20年,及鞭笞,并可另加罚款。

无论如何,纳吉昨日面控时共有4个控状,数额皆与一马发展公司(1MDB)子公司SRC国际有关,而在网络上流传的草拟控状,则只有一个控状。

砂报告曾刊登草拟控状新闻

目前为调查一马公司特工队成员的阿都干尼,于2015年7月27日被撤换,砂拉越报告随后在7月30日刊登草拟控状的新闻,指阿都干尼因准备提控时任首相纳吉而下台。

时任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曾在隔日即2015年7月31日,批评该报道具有恶意,试图制造对纳吉的负面印象,要求通讯部和总警察长采取行动对付该网站,而取代阿都干尼的新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同样否认该控状的存在。

记者尝试联系阿都干尼,以证实2015年草拟控状真伪,但截至下午3时许未有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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