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讯)新加坡为高铁投入的费用越高,项目终止所涉及的赔偿额就越高,大马越早正式通知新方它对高铁项目的立场,就能减少有关赔偿,这是符合大马本身的利益的。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基础建设统筹部长兼交通部长许文远今日在国会就大马有意搁置高铁项目答覆议员时重申,当初是大马建议要兴建高铁,而新方同意一起展开这项工程。马新签署的高铁双边协定是个公平的条约,双方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终止项目,它就得按照双边协定,为另一方已投入的开支给予赔偿。
“要一个国家的纳税人,为另一国家的行动承担费用,对他们是不公平的。”
他强调,赔偿并不是对另一国家的处罚,一旦大马导致高铁项目终止,新方将会按照双边协定和国际法,就已投入的费用向大马索赔。
“新加坡政府对所有新加坡人都有责任,要对用于高铁项目的巨额公款负责。”
许文远说,大马经济事务部长阿兹敏在上月6日与他通电话时,阿兹敏建议两国官员会面洽谈高铁项目,他对此表示欢迎,并要求阿兹敏提供会议讨论范围的详情,以让会议可有成果。阿兹敏当时答应了,并承诺会发函,但他至今还没有这么做。
新加坡在6月1日吁请大马通过外交渠道,阐明大马对新隆高铁计划的立场。然而,至今仍未接到大马政府的回复。
许文远指出,大马首相和部长就终止高铁项目公开发表的谈话,也没有正式向新加坡政府传达。“我们别无选择,只能继续按照双边协定履行职责,有关费用也因此继续增加。”
他说:“6月我们用了超过600万元(约1776万令吉),7月预计也会超过600万元,这些成本会随着时间迅速增加,从8月到12月底,我们还需投入另外至少4000万元(约1184令吉)。”
这包括继续承担人力成本、营运开销和合约费用。“如果大马真的决定终止项目,但拖延通知我们,这将是很不幸的,因为这会造成进一步的开支浪费。”
许文远也透露,截至今年5月底,新加坡政府初步估计已为隆新高铁项目总共投入了超过2亿5000万新元(约7亿4000万令吉)的费用。
他说:“这是已经花费的实际费用,是我们纳税人的钱。即使高铁项目不能继续进行,我们虽可从部份支出中取回一些钱,但已经投入了一笔可观的钱,如果项目不进行,将是完全白花的钱。(高铁)双边协定规定会给予赔偿。”
许文远指出,马新在2016年12月签署高铁双边协定后,新加坡就征用土地,以便进行高铁建造工程,也在国会通过立法,并成立了隶属陆路交通管理局的新加坡高铁公司(SG HSR,简称新高铁)。
“我们在这家公司组成了一支超过100个专家的团队,负责兴建、拥有、融资及维修在新加坡的高铁土木基础设施。这些职员努力履行我们要实现具挑战性的竣工时间表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