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网上的免费内容很多是靠赚取广告钱运营。这不只包括很多网站,也包括各种网络服务,如脸书和谷歌搜索。
为了更有效展示广告,谷歌、脸书等网络企业旗下的广告服务悄悄搜集了我们的大量个人资料,包括岁数、地理位置、感情状况、政治倾向、朋友圈、音乐口味、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信用卡类型、教育水平、收入水平、健康情况、孩子在哪里上学、上过什么网站…………通过和数据公司合作,和通过手机追踪我们的地理位置,脸书和谷歌甚至可能知道我们用信用卡买了什么,去哪里购物。我们用脸书和谷歌,就等于同意使用条款,同意他们得到我们的资料;我们要是抗议,他们只会说:不爽就别用啊。
既然科技企业搜集了这么多个人资料,我们会看到很多量身订制的广告,对吧?但现实中,网络广告离准确判断我们的喜好还有很远一段距离。
我不久前买了一双鞋。买前当然上网做过功课,而脸书和其他第三方广告放送服务也通过上网纪录“发觉”了我对那双鞋子的兴趣。令我无言的是,我买了鞋子后很久一段时间,不管上什么网站,我都会看到同一双鞋的广告。既然都买了,就没必要向我推销了,不是吗?显然商家心目中那能预测到我想要买什么,并及时向我展示广告的科技还未到位。
欧美国家这些年开始注重网上隐私;脸书和谷歌的做法,也在个资法近期生效的欧盟面对官司诉讼。但在亚洲,我们还不在乎隐私问题。我们早就假设政府警察在监控我们,美国情报局在监控我们,大马政府也监控我们,何况没犯法怕什么!
在21世纪,我们甚至有种种道德义务分享个人资料。网络媒体宣称,没有我们的资料他们就赚不到钱,不能继续生产好内容,因此不让他们收集资料等于吃霸王餐;政府和执法机构说,监控我们是为大家安全,不应该为个人隐私牺牲集体利益。
他们不无道理。但任何东西都该适可而止。因为科技带来的方便,不论脸书谷歌还是情报局,都抱着“只要可以收集的资料,不管有没有必要,搜集了再说”的心态,罔顾这些资料能不能让他们有效呈现广告,或有效防范犯罪。套用前情报人员罗利(Coleen Rowley)的说法,“在稻草堆里找一支针时,往稻草堆里添加更多稻草似乎不是最好的办法”。
当企业和机构拥有越多我们的敏感资料,这些资料外泄的风险就越大,遭到滥用的风险也越大。科技企业有了更大的责任,有了可以滥用的力量。如今,中国政府利用科技监控着市民的一举一动,遏制人民的言论和行动自由,而帮凶是腾讯阿里巴巴等中国科技企业。现在脸书和谷歌拒绝成为政府监控人民的工具,但明天呢?
回到网上广告的课题。为了展示“我可能感兴趣”的广告,我游览任何一个网站都好,较多时间和移动数据都用来下载种种追踪我上网习惯的文件档。网站为了赚多点广告钱,容许一大堆广告挡着内容,一不小心就击中去到未知网站,文章看到一半中间还有自动播放有声音的广告视频,多恼人!如果过滤掉广告,不只网站下载得更快,手机电池耐更久,也需要付较少钱买移动数据。让人心情变差后,那一大堆广告有让我对某个商品感兴趣吗?没有,只让我觉得任何需要靠这些广告来推销的商品很cheap。
我们享用各种平面媒体时,如报纸杂志,也见到很多广告。但平面广告既不跟踪我们,也不影响阅读体验。网络广告为什么不可以简单一点?
以我所见,网络广告影响我们上网的体验和侵犯我们的隐私,不因为那样有效,纯粹是迷信科技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有效的网上广告都不是通过谷歌Adwords和其他垃圾内容一起“及时”展示,而是内容吸引人造成共鸣,让人会自主去看和跟朋友讨论。要在网上寻找对的广告对象也不难──在汽车爱好者交流的网站展示关于豪华车广告,在评测手表的网站上展示手表广告,要不然就赞助网红,这不简单?科技不是万灵丹,我们需要的往往不是更多科技,而是多一点脑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