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41岁的男人要纳一个11岁的女孩为妾,还自豪的承认自她7岁起就想娶她,真令人觉得恶心。
更令人惊恐和作呕的是,他厚颜无耻的说他不是为了性欲,《每日新闻》引述这名来自吉兰丹话望生的男子的话说,如果他只为满足自己,他早就娶了她,而不是选择等5年待她满16岁。
他此番最新言论,比他要娶这名泰国未成年少女的消息更令人反胃。
这名割胶工人和宗教老师说,他不确定什么驱使他想娶这女童,但声称并不是欲望。
他说:“我从小就认识Ayu,因为我们是邻居,我教她《可兰经》课程,就在那时我告诉自己,终有一天,我会娶这女孩为妻,4年后我会这样做。”
他的家人,包括两名妻子无法认受丈夫要娶未成年少女,决定揭发他,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竟然期望马来西亚人相信他。
我们别无选择,必须结束童婚,根本没有理由把这种恋童癖行为合理化,更恶劣的是,以宗教之名使它合法化。
青少年纯纯的爱,是成长过程的一部分,但是涉及一个已有两名妻子和孩子的已婚男人和11岁女童的恋情,却是一个警惕。
令人震惊的是,宗教当局除了以行政失误理由对该名男子施以罚款外,就束手无策了。
尽管遭到全国人民的谴责,该男子仍拒绝向公众压力屈服,坚持不取消婚姻。
据说,他的孩子年龄介于5到18岁,其中一个甚至与泰国女童同龄,他们要面对一个11岁女童做他们继母的事实,大家可以想像他们承受的创伤。
副首相拿督斯里旺阿兹莎声称调查未结束,证据也未完全收集完毕,此时未审先判是不明智的,但这是不合常理的说法。
报道引述她的谈话说:“我们在处理这起所谓的童婚事件时所采取的行动,必须以证据为依据,我们将在调查结束后才发表声明。”
但该名男子已经承认女童7岁时就爱上了她,现在他已在泰国正式娶了她,因此,这不再是“所谓的案件”。
但是,由于涉及宗教课题,才会令此事可能变得复杂,否则这将是一件简单的事件,毕竟,这不是一马公司(1MDB)案件。
在马来西亚,当触及同性恋课题时,大家会大声讨论,在更极端的情况下,一些受过教育的人甚至不能容忍自由主义者。
然而,他们在童婚问题面前却默不作声,只有涉及他们自己的孩子时,才可能会抢天呼地的尖叫。
《世界人权宣言》、《儿童权利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以及其他国际和区域人权机构都清楚的阐明,童婚严重侵犯了人权,因为它剥夺了女孩的健康和受教育权利,以及暴露在暴力和生活被剥削的威胁。
2016年,时任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拿督斯里罗哈尼以书面答复峇都加湾区国会议员卡斯杜丽的问题时说,2005年至2015年间,穆斯林童婚的申请为1万240宗,惟她没有提供批准的数字。
罗哈妮说,2005年至2010年,马来西亚伊斯兰司法局的记录显示,穆斯林童婚每年平均有849宗申请,而2011年至2015年的每年平均有1029宗申请。
一群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已发起#pelajarbukanpengantin(#schoolnotspouse)终止童婚的活动;妇女、家庭和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杨巧双;峇东埔区国会议员努鲁依莎和巴生区国会议员查尔斯圣地亚哥等许多人都表态支持。
圣地亚哥早些时候在脸书帖文说:“现在是我们就童婚问题进行公开讨论的时候了,因为它剥夺了孩子的权利,也夺走她的童年生活,更不用说身体、性和情感上的创伤了。”
在我们的内心深处,大多数人可以分辨是非,我们可能不希望露骨的谈论这些问题,特别是如果它涉及宗教,但肯定的,我们都希望做正确的事情。
无论是什么原因,我们根本无法支持这种卑鄙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