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孙子李恒武最近宣布“出柜”,公开自己的“同志”身份。
据报道,李光耀曾于2011年表态支持同性恋,他对同性恋的看法倾向“先天”论:“他们生来就有那种基因。”
对家有多位医生的李家来说,持有这种看法并不奇怪。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世界卫生组织(WHO)就已经确定“同性恋不是一种疾病”;2008年,由美国心理学会(American PsychologicalAssociation)为代表的医学界也宣布“同性恋不是精神疾病,无需也无法治疗。”
大马和新加坡政府对同性恋,和其他LGBT性倾向(Lesbian女同性恋者;G a y男同性恋者;Bi s e x u a l双性恋者;Transgender跨性别者)所持态度,看来是北辙南辕。
比如,首相署部长慕加希说:“政府认为LGBT是一种心理问题”、“如果他公开性倾向并感觉自豪,那就扛上了我们的法律和社会价值”。
简单的说,大马政府认为“所有非异性恋者,包括LGBT都是不正常的、有病的”;至于大马的法律(世俗法)如何不承认LGBT文化,这是另一个议题,在此略过。
无论如何,科学界的看法是:LGBT或其他非异性恋,从来就是自然界、包括人类的自然关系和生存方式,并不是甚么病。
这个看法衍生出一个科学问题:性倾向到底是天生的,还是后天的?
对同性恋者来说,遗传研究并不会带给他们甚么好消息;男同性恋基因研究(很抱歉,人类在这方面也是重男轻女的,目前的同性恋研究还是偏向寻找Gay基因),至今都还没有找到一个确切的“Gay基因”,以证明“同性恋行为是先天的,不是因后天环境的影响”。
目前比较广为科学界接受的两项性倾向遗传研究,是1993年Dean Hamer的研究发现(X染色体上名为Xq28的DNA片段和性倾向有关连),以及2015年AlanSanders的全基因组关联分析(GWAS)成果(男性性倾向和一些基因有正向关联,包括13号染色体上、在脑内某区域活跃的神经发育基因SLITRK6,以及14号染色体的TSHR基因)。
问题是,这些遗传研究,只能够客观的点出“男同性恋行为有遗传基础,但基因不是同性恋100%的导因”;比如Xq28片段,只是男同性恋约2.5%之导因。另外,以GWAS方法测定导因基因也是个艰巨任务,许多时候这种方法是有瑕疵和问题的。
至于为甚么后来这些基因被渲染为“同志基因”,则是一般大众媒体惯用的非科学手段了。因此,李光耀说“生来就有那种基因”,其实只说对了一小半。
当然,到底LGBT是由甚么基因造成的,还有待更多科学家去发掘和证实。
目前对科学家来说,这些“有关联”的基因,并不代表它们是“元凶”或“主谋”;它们充其量只是基因组里的小部份导因基因,而且只是“有关联”的基因,而不是“有因果关系”的(因为这些基因导致同性恋特质)。在科学意义上来说,能够知道这些基因和同性恋的关联性,固然是个好开始,至少我们现在知道,同性恋者的遗传基因,连同其他种种生理因素(脑构造、荷尔蒙分泌、胎儿发育、分娩环境等),造就了他们的同性恋特质,是自然界的其中一种生存形式。
我们可以肯定的说,性倾向(sexualorientation)是有遗传基础的,但它和人类所有生理特征一样,是多因多缘的。
说同性恋完全是后天的、是自己选择的“性取向”,就是和科学过不去的老顽固;但说同性恋是基因导致的,也不一定具有理性思维,至少科学界目前无法提供强有力的遗传证据。
这不代表WHO和美国心理学会错了,因为在医学上,“同性恋不是病”这个论证,是有生物科学基础、站得住脚的;它在大马站不住脚,以致青年及体育部长的助手(努曼阿菲费,公开出柜的同性恋者)也站不住脚,被逼远走波士顿寻找他的职场春天,是因为宗教强势影响国家政策,如此而已。
如果新政府选择持续关注个人的表征(比如,肤色、裙子长短、性倾向等等),多过才智和职场能力,这个新马来西亚会走得很慢、很累、很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