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面对反对党追击希盟违背20%石油开采税承诺,改为20%税后盈利,经济部长拿督斯里阿兹敏解释,希盟竞选宣言之所以会使用石油开采税(Royalty)字眼,是因为这是公众容易明白的字眼,如今执行时仍要回归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
他说,根据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第4条文,当中并没有石油开采税一词,所提及国油支付给石油出产州的是现金付款(cash payment)。
阿兹敏阿里今日在国会下议院进行部门总结时,在反对党的要求下念出希盟竞选宣言第21页关于上述承诺的内容,他也否认马华亚依淡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魏家祥指他企图混淆议会。
非基于字典含义
魏家祥指出,根据字典,石油开采税(Royalty)的意思显然指的是总收入(Gross Profit),而非税后盈利;阿兹敏解释,希盟制定竞选宣言的时候用的是公众容易明白的字眼,不是基于字典的含义。
阿兹敏重申,上月25日解释此事时有提出,希盟针对此事要研究一个更公平的财富分配原则。根据希盟在制定竞选宣言的理解,该20%石油开采税是根据税后盈利计算,这是根据成本结构分析,即10%作为石油出产州属的现金支付,70%为国油成本,国油需要支付给中央的税后盈利是8%,因此国油只剩下12%的总净额(jumlahkasar)。
他说,政府建议成立一个包括各造的委员会研究石油开采税课题,由于石油及天然气是一个复杂的领域,因此此事应该交由专家去研究。
他指出,针对砂拉越政党联盟(GPS)提出关于石油开采税的诉求,由于GPS只是一个政治联盟,并不能代表砂拉越州政府,因此相关讨论还是要与砂州政府进行。
“我们拥有很多选项,如果我们以20%税后盈利支付,其总额会比根据总收入少,我们可以有新的方程式,可能是5%根据税后盈利及15%根据其他计算方式。”
针对万捷区国会议员聂阿都询及会否如期在来临8月如期发放原来的5%石油开采税给丹州,他说,每年发放期会2月及8月,他会通知国油履行所承诺的事项,只是关于提高至20%一事仍需要获额各个石油出产州的共识,而他目前只是与其中一个州属讨论了此事,还要陆续接洽其他州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