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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2018
高庭谕令纳吉案控方·两周内递交纸本文件
作者: yslee

(吉隆坡4日讯)高庭法官纳兹兰谕令纳吉案的控方团队在两周内,根据刑事程序法第51A条文所阐明的递交文件程序,将本案的相关文件,以纸本的方式,递交给辩方。

纳吉今天是针对3项洗黑钱、3项失信及1项贪污滥权的案件,于大约9时10分进入吉隆坡第三刑事高庭进行案件过堂程序。在长达近一个小时的过堂,控辩双方主要是针对文件递交事宜以及主控官的委任事宜进行争论。

今日的控方团队是以主控官苏莱曼阿都拉副检察司为首,纳吉的辩护律师团队则是以丹斯里沙菲宜阿都拉为首。

光碟文件无法打开

沙菲宜阿都拉在庭上指出,控方于8月8日所提交的光碟,当中有些文件无法打开,他认为控方的这种做法存在不妥。

他提及,控方昨天也交给他另一片光碟。

对此,苏莱曼阿都拉表示,控方遵守法律,并尽量递交案件的检控文件,反而是辩方不理会控方所提出的审讯前会议建议。

沙菲宜阿都拉坚持控方在文件递交的过程中,做法不正确。

“因为他们(控方)应该给我们(纸本)文件,而不是光碟。”

沙菲宜阿都拉指出,由于无法读取光碟中的内容,导致辩方没能了解检控文件,也因此无法为其当事人辩护。

“文件无法阅读,如何进行审讯,控方应该依照一般的做法(递交纸本文件),就如其他案件那样。”

他强调,辩方并非要求法庭给予特别待遇,而是要求法庭一视同仁,获得公平的审讯。

此外,辩方的另一名律师哈温德吉星则否认指控控方在递交文件上存有恶意。

他也表示,之后会和控方进行审讯前的会议。

沙菲宜质疑不符程序
要求苏莱曼出示委任状

控辩双方在文件课题上争论了大约40分钟后,沙菲宜阿都拉要求控方出示苏莱曼阿都拉的委任状,因为质疑后者的委任不符合法律程序。

针对辩方所提出的要求,苏莱曼阿都拉指这种做法不合理,毕竟控方没有要求沙菲宜阿都拉出示他的律师执照。

苏莱曼阿都拉认为法庭应驳回辩方提出的这种申请,并指有关信件属于机密文件。

沙菲宜阿都拉说,这不应该被归类为官方机密法令(OSA)下的文件。

苏莱曼阿都拉指出,控方不会误导法庭,其身后有10名副检察司。

沙菲宜阿都拉随后表示,只是要知道总检察署援引哪项条文,委任苏莱曼阿都拉为本案的主控官。

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是于8月31日发文告,宣布援引刑事程序法典379条文,委任资深律师苏莱曼阿都拉领导提控纳吉的团队。

控方基于安全问题
要求转布城司法宫审讯

另外,在今日的案件过堂中,控方也要求将本案转移至布城司法宫进行审讯。

苏莱曼阿都拉指出,这是基于安全问题,加上布城司法宫的空间较大,并表示控方会就此向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查哈拉提出申请。

他指出,如果申请获得批准,那么(审讯过程)也会较容易,因为大多数的控方证人都在布城。

他进一步说,安全问题可以获得妥善管理之余,也可以让更多民众前来听审。

纳兹兰择定案件于10月31日下午3时过堂。

纳吉轻松与媒体说笑
“一切都会好起来”

面对官司缠身且夫人被控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表示,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他今日在吉隆坡第三刑事高庭完成案件过堂程序后步出法庭时表现轻松,且与媒体说笑。

在面对现场媒体追访时,他还问候他们:“你们好吗?我很好,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不过,他没有针对夫人拿汀罗斯玛被控一事作出回应。

沙菲宜(中)步出法庭时受到媒体围访。(图:星洲日报)

指数百万份文件无人作证
沙菲宜盼刘特佐现身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说,他希望大马富商刘特佐现身,因为辩方有数百万份文件,但却没有“人”可以作为证人。

“如果刘特佐现身,将无可避免地成为纳吉案件的证人,我本身也非常乐意在庭上与刘特佐进行交叉盘问。”

沙菲宜今早在纳吉失信、滥权及洗黑钱一案过堂后,在法庭大厅外召开新闻发布会。

“我希望刘特佐现身,我们就能找到真相。我们有数百万份文件,但我们没有‘人’可以作为证人,因为他们(证人)可以让这些文件更具意义及内容。如果我们有证人,我相信这对控辩双方都有好处。

指纳吉不知款项是“黑钱”

“如果他(刘特佐)在这里,他无可避免地将会传召为证人,我很乐意跟他进行交叉盘问。”

沙菲宜说,纳吉知道本身的银行户头有钱进入,但他不知道这些款项是所谓的“黑钱”。

他说,本身读了《鲸吞亿万》3次,书中大多数内容都指纳吉是被刘特佐及来自阿拉伯捐款者所误导,不过却对此事的阐述前后不一致。

“我可以坐下来与作者进行辩论,并引述有关页数及段落。一些段落指纳吉被误导,但其他部份却总结出纳吉可能知道这笔非法款项的存在。很奇怪。

“这些作家不是律师,他们不是出于法律的目的而撰写书籍。他们不明白,纳吉并不是说他不知道有钱进入他的银行户头。我们不能指望一个准备拍成电影的书籍中找到真相。”

他说,纳吉所说的不知情,是不知道这些钱是来自非法活动,这跟书中的内容是“两个世界”。”

不满案件信息被“泄漏”

沙菲宜阿都拉较后在庭外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他不满纳吉和罗斯玛案件的信息被“泄漏”,指这是不公平的。

他说,即便是这对夫妇的代表律师都不知道当事人会受到什么指控或会对面对多少项指控,但媒体却可以事先得到这些信息。

“就像今天的新闻一样,(罗斯玛会面对)17项指控,我们不知道。”

“谁泄漏这些信息,为了对我们的客户造成不利?

“我不晓得是什么动机,但可以告诉你,在一些的审讯中会出现很多滑稽的事情。”

他进一步说,很多时候你(媒体)比辩方更早得知案件的信息,而辩方还不知道当事人会面对什么指控。

不解控方促案件转至司法宫

沙菲宜阿都拉也表示,不明白为何控方要求将本案转移至布城司法宫进行审讯。

“我不明白他们说比较好是什么意思,因为这里(吉隆坡法庭)空间较大,有很多庭。”

他也说,纳吉于昨日前往反贪会探访罗斯玛时,反贪会尝试将第二片光碟交给他,但他拒绝接受。

纳吉到法庭聆讯他被控的案件时,在庭外和支持者握手。(图: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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