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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2018
议长援引议会常规 . 在野党4动议全驳回
作者: sarawak_editor

(古晋7日讯)由在野党州议员提呈的4项动议,昨日在州议会会议上,全数遭到砂州议长拿督阿玛阿斯菲亚援引议会常规驳回。

第1项动议是由埔奕区州议员陈长锋提呈,即部长必须在会议结束前,将所有口头和书面回复交给州议员。他也建议若部长未能遵守,每日逾期将捐献10令吉给慈善机构。

阿斯菲亚表示,根据议会常规21(6)条文,州议会没有对部长在口头和书面回复议员提问方面设下时限,同时没有规定部长逾期回复提问必须被罚款。因此,有关动议不被接受。

第2项动议是由柏拉旺区州议员黄培根提呈,即成立由议长为首的特别委员会,成员包括反对党议员,负责改革州议会,包括处置不负责任的部长。

阿斯菲亚指出,此动议不在议会常规权限范围内,若要委任反对党议员进入特别委员会,就必须修正现有的议会常规条款。而且,身为议长也没有权力修正议会常规,因此该动议被驳回。

第3项动议是峇都林当区州议员施志豪要求特权委员会,对付抵触州议会权力和特权的副首长丹斯里詹姆士玛欣。

对此,阿斯菲亚称,此动议属特别事项,同时,副首长已针对此事通过媒体做出解释,也没有证据显示副首长言论误导议会,所以,该动议也被驳回。

第4项动议也是施志豪所提,要求公用事业部长拿督伦迪因藐视州议会而做出道歉,同时也要对方说明文莪水坝安全实况。

阿斯菲亚表示,他已接获部长回应,指文莪水坝安全事宜已通过第三方工程顾问公司进行持续性的安检。同时,该部也对水坝工程运作的安全与诚信绝不做出妥协。为此,施志豪的动议也被驳回。

(新闻来源:砂拉越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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