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故意淋热水致同学二级烫伤·小学副校长遭免职
中国辽宁一名小六女生,上月因琐事故意用热水淋向同班女同学身体,致对方胸背大面积二级烫伤,且造成心理创伤。事主家长事后要求行凶女生调班,遭校方拒绝。涉事学校事隔一个月后,今日终承认校方有“工作失误”,教育局决定免去行凶女生母亲的副校长职务,并将她调离学校,对事主的治疗及赔偿工作则已进入法律程序。
事发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东胜小学,杨姓事主和行凶赵姓女生,均就读六年级三班,两人事前无纠葛。上月11日早上,赵“因琐事”从饮水机装热水后,沿杨的颈将热水倒向其上身。杨追问其为何施袭时,赵称“我就是要报复,报复就要报复个狠的”。
杨由家长送院治理,医生指其后背及前胸大面积二度和深二度烫伤,受伤面积占全身约6%,至今仍不敢上学。杨的家长表示,赵母张莹莹是学校副校长,家长在事发后要求赵调班,校方以“无此先例”为由拒绝。
事隔一个月,东胜小学今日发表声明,确认事件对杨姓女生造成“严重的身体和心理创伤”;又指校方“没有及时迅速处理”事件,“存在工作失误”,校长花启国已代表学校向事主家长道歉,“取得了受伤学生家长的谅解”。
明山区教育局党委指出,学校处理事件不当,“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给予校长花启国党内警告处分;行凶女生的母亲张莹莹,则被免去东胜小学副校长职务,并调离该校。校方另指,对事主的治疗及赔偿工作已进入法律程序。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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