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打.双溪大年3日讯)固体废料及公共卫生管理机构(SW Corp)执法员将更严密巡视瓜拉姆达22个非法丢弃和焚烧垃圾的“热点”,一逮到“垃圾虫”就直接控上法庭!
吉打州环境事务委员会主席黄思敏、西塘区州议员林桂亿今早针对非法倒垃圾和焚烧垃圾所衍生的环境课题召开新闻发布会,与会者包括大年环境局主任阿兹丽娜、固体废料及公共卫生管理机构、大年市议会、消拯局及E-Idaman垃圾承包公司等的代表。
黄思敏说,瓜拉姆达县目前有22个地点被鉴定为非法丢弃和焚烧垃圾的热点,包括双溪杜工工业区、拉曼花园、迪加岛(Pulau Tiga)、巴东德姆苏、新街场等等。
“垃圾虫”罪成罚款10万
他说,目前有4宗乱丢垃圾被捕案件仍在调查中。有关“垃圾虫”可在《2007年固体废料及公共卫生法令》(672法令)71(1)条文下被控,若罪成,可被罚款1万至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露天焚烧者则抵触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29(A)条文,每项指控可被罚款2000令吉。
“调查发现,一些承包销毁工业垃圾的业者,为省下垃圾处理费,趁深夜或非办公时段将垃圾弃在政府保留地或私人地段上。”
他说,大年市议会在新文英一带设有垃圾处理场,但是一些业者为减低成本而罔顾公共利益,违法销毁垃圾。这些违规者会视情况调整丢垃圾时间,以致执法工作越加困难。
“执法当局曾在通往垃圾热点路段挖沟,切断通路,但此方法只能暂缓而不能杜绝问题,违法者甚至会自行填土铺路通行,令垃圾问题卷土重来。”
他说,经过各相关部门商议后,决定在这些热点加装阻拦,以防不法之徒继续丢弃或焚烧垃圾,同时会加派执法员巡逻,只要在热点区逮到“垃圾虫”,绝对不再姑息纵容,会直接将他们控上庭。
他希望民众发现有乱丢垃圾或非法焚烧垃圾行动,就向大年环境局(04-4235633)或固体废料及公共卫生管理机构(04-4220712)举报。
大年非法洋垃圾再循环厂查封
黄思敏说,双溪大年一些没有营业执照,暗中操作的非法塑料袋或洋垃圾再循环工厂已全数被查封,他和有关当局会不时突击检查,避免已遭查封的工厂暗中操作。
至于目前3家拥有洋垃圾人口准证(AP)的公司,他已致函给有关当局,要求调查这些公司,避免准证被滥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