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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2018
陈宇漩·性骚扰法案势在必行
作者: peini0719

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杨巧双早前出席活动时以“你今天闻起来好香”为例,指这句话会因发言者说话的态度和语气的不同构成性骚扰,引起网民们相互调侃,此话存有样貌歧视,帅哥说的话不会有人认为是性骚扰,反而忽略了妇女部欲在明年初提呈国会性骚扰法案进行辩论的努力。

然而,一名帅哥语带猥亵,不正经地对你说出这句话,真的不会造成性骚扰吗?

据知,我国目前没有针对性骚扰而设的法令,受害者只能以刑事法典第509条文(574法令)、1955年雇佣法令(第265号法令)、1999年人力资源部制订的职场性骚扰防治准则等进行提告,但这些法令并不足以对付性骚扰者,因为性骚扰案可能发生在工作之外的地方,更别提在搜集证据对言语性骚扰进行提告时的难度有多高。

受害者可以援引以上的法律条文向警方举报并控上庭,但司法过程的繁琐及昂贵的庭费,再加上需要公开受害者的身份及再叙述事发经过,让她们担心自己的生活造成影响而不举报。槟州妇女及家庭发展、性别包容及非伊斯兰事务委员会主席章锳就曾提过,研究显示70%至90%性骚扰案受害者因担心失去工作而不报案,由此可见受害者面对性骚扰时的压力有多大。

对此,杨巧双就有提起草拟中的性骚扰法案将涵盖各个层面,针对性克服搜证困难,接获投报后的7天展开调查,把辩护期从21天降至14天,缩短调查期限。

在笔者看来,性骚扰法案在我国是需尽快推行的,受害者需要有强大的法令援助才能获得保障,因为我国已有多宗案件中的加害者到最后都只是引咎辞职就没有下文了,并未受到法律的制裁。

笔者认为性骚扰法案需要针对身、心、灵的性骚扰进行定义,性骚扰发生的范围需涵盖工作以外的场地,拥有独立的审查制度让受害者能以非公开的方式尽快进行司法程序,才能对加害者作出相应的法律裁决。

政府除了要尽快落实性骚扰法案之余,最重要的还是教育人民了解什么行动及言语会构成性骚扰,从教育角度下手教导我们的下一代尊重他人的重要性,免得“你闻起来很香”事件在未来的数十年仍延续,让我国空有性骚扰法案,却因苦无受害者出面指控,而留下许多不了了之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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