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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2018
慕沙阿曼涉受贿2亿案.辩方拟申请案移高庭
作者: limlc

(吉隆坡13日讯)前沙巴首长丹斯里慕沙阿曼涉嫌受贿6330万美元(约2亿6346万零962令吉),以把伐木特许权批准予数家特定公司一案,地庭今日给予辩方两周时间,以提出申请把案件移交高庭审理。

此案今日过堂,慕沙阿曼的代表律师黄益源表示,由于辩方还在等待控方提交所有文件,因此还未能决定是否把案件移交高庭审理。

主控官拿督拉惹罗兹拉副检察司表示,控方已将数份文件交予辩方,而另一部份的文件还需要一些时间交给辩方。

她说,控方对于辩方有意将案件移交高庭审理一事没有异议。

地庭法官罗兹娜择订案件于明年2月20日过堂。

慕沙阿曼共面对35项控状,他被指于2004年12月20日至2008年11月6日期间,在香港及新加坡7间银行和金融机构犯下罪行,以沙巴首长及沙巴基金局主席的身份,将伐木特许经营权颁给数家公司,包括SegarTepat私人有限公司和J.V.Lestari私人有限公司。

他抵触1997年反贪污法令第11条文(代理人行贿或收受贿赂罪行),并可在第16条文下被治罪。

一旦罪成,最高监禁20年,罚款为受贿金额的至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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