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6日讯)国内贸易及消费事务部将确保国内的汽油和柴油供应充足,并足以在全国进行日常销售,同时否认媒体报道指消费人将在2019年1月1日前,面对汽油和柴油短缺的指控。
根据贸消部秘书长兼马来西亚供应总监拿督斯里加米尔的说法,汽油和柴油燃料已经于1975年6月21日根据“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在宪报颁布为控制品。
石油商有责任遵守条件
因此政府将确保这些控制品在市场上的供应,随时可供消费者容易获得。
贸消部文告指出,在这方面,作为1974年“供应管制条例”下的汽油及柴油零售牌照持有人,石油商有责任在牌照内遵守以下条件:
1.被许可方有责任确保持牌场所的柴油燃料和柴油燃料供应始终充足,且足以进行日常销售。
2.未经许可,被许可人不得关闭汽油/柴油站或停止在其油站销售柴油/柴油。
文告说,如果油站业者不遵守指示或违反任何统制品零售执照的条件,将触犯1974年供应管制条例第21条文,可在1974年供应管制法令第22条文下被罚。
一旦罪成,初犯者可被罚款100万令吉或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再犯者则可被罚款300万令吉及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
贸消部执法官员将会不时监督和检验油站,确保汽油供应充足。
如果任何商家被发现没有遵守相关法令和条例,消费人可以通过以下管道向贸消部投诉。
其中包括贸消部官网(https://eaduan.kpdnkk.gov.my),热线1800-886-800、电邮[email protected]、手机应用程式EzADU KPDNHEP、资讯中心及行动室(03-88826088/6245)。
消费者也可以亲自前往邻近的贸消部办公室投诉,或WhatsApp至019-2794317、致函给贸消部以及各州行动室(可参考贸消部官网的各州电话号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