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公司:索赔逾4亿‧亚航反起诉不存在
(吉隆坡25日讯)大马机场(雪邦)私人有限公司今日澄清,根据大马航委员会法令,亚航所谓的超过4亿令吉金额索赔的反起诉并不存在。
该公司发文告说,由于被告将援用2015年大马航空委员会法令(MAVCOM)中有关解决争议的法定条款提出相同的索赔,因此,并没有所称的4亿令吉金额的索赔反起诉,或在民事诉讼中具体化同样的细节。
文告称,大马机场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宣佈,其全资子公司大马机场(雪邦)私人有限公司已于去年12月10日向吉隆坡高庭提交独立令状和声明书,起诉亚航X有限公司和亚航有限公司。
文告说,被告已在1月24日分别为1月23日的民事诉讼提出辩护(“抗辩”)。在辩护中,被告声称,被告人遭受了估计超过4亿令吉的损失和损害。
文告说,原告强烈反驳被告在抗辩中提出的指控,原告将提交答辩声明。
“原告将在原告和或公司提供详细信息后,在适当的交汇点回应被告所称的损失和损害。”
亚航日前就去年大马机场控股公司针对未缴纳的机场税起诉亚航,宣佈反起诉大马机场控股公司,为亚航X寻求4亿令吉的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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