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抽烟无力还罚款‧女子被判坐牢3个月
(哥打峇鲁27日讯)一名女子2年前在丹州哥打峇鲁一家购物中心停车场的禁烟区抽烟被对付,结果无力还罚款,被哥打峇鲁推事庭判坐牢3个月。
推事依祖丁在被告诺法依莎(34岁)认罪之后作出宣判,这之前,推事告诉被告她被罚款1000令吉,如果无力偿还将以坐牢3个月取代。
被告表明没钱,必须从即日起服刑。
她是在2017年3月17日晚上9时15分,在哥市一家购物中心的停车场里抽烟。她是在2004年烟草产品管制条例11(1)(n)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以在同样的条例11(3)条文下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者坐牢不超过2年。
被告在停车场抽烟时,来自哥打峇鲁卫生局的2名环境卫生官员赛夫阿朱尼和助理卫生官正好在该地巡逻,结果就将抽烟女逮个正著。
赛夫告诉这名女子她已违例,并将烟蒂拿回去化验,烟蒂被交到丹州化学局去。同年6月7日,赛夫得到化验报告,证实烟蒂含有烟草成份。
没有律师代表的被告求情,希望能减低刑期,因为她还得抚养一名16岁的孩子。
来自丹州卫生局的主控官莫哈末诺则希望被告被判以适当的惩罚,以警惕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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