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克鲁阿兹煽动罪上诉‧罚1800取代监禁
(布城20日讯)上诉庭今日宣判,雪州巴生中路区州议员法克鲁阿兹于4年前在“我们抗争”集会上发表煽动性言论罪名成立,罚款1800令吉,但逃过坐牢的惩罚。
以拿督乌米卡敦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批准法克鲁阿兹(39岁)的上诉,并以罚款1800令吉取代原本的8个月监禁。
“法庭批准法克鲁阿兹针对监禁刑罚的上诉,并以罚款1800令吉取代,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坐牢6个月代替。”
另两司是拿督哈敏达星及拿督锺贤源(译音)。
法克鲁阿兹也是诚信党青年团副主席,站在犯人栏的他在闻判后说:“感谢上苍。”
地庭是于2016年8月25日判处被告煽动罪名成立,入狱8个月,而吉隆坡高庭于去年2月27日维持地庭原判。
根据控状,法克鲁阿兹于2015年2月21日在吉隆坡国企十合购物中心(SOGO)举行的“我们抗争”集会上,发表煽动性言论,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5000令吉、监禁最高2年或两者兼施,其后再犯,则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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