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吴尔芙,读到她留给丈夫雷尔德的遗书,“而这一次我不会复原了,我没办法专心,我开始听见那些声音”,然后她勉强为最后一部小说定完稿,就打开后门,在大衣口袋装满石头,一步一步走进家附近的河里,直到河水将她淹没——
不晓得为什么,每次读到这里,脑子后方轰的一声,很自然地就联想起McQueen,就好像偶尔瞥见一只迷路的不停的飞扑在玻璃窗上的断了尾巴的红色蜻蜓,立即联想起家乡建在稻田中央的母校有棵枝丫慈祥的老松树,那景象一直在我脑海盘旋、盘旋、盘旋,把年少时仅有的记忆在脑海里旋得紧紧的,像掐在脖子上的两只来历不明的手——我总是相信,某些一晃而过但让你的心头莫名一紧的意象,其实正企图向你预言你未来的局部或全部。
而McQueen,他少年时候应该是读过吴尔芙的吧?如果吴尔芙还在,她懂得的McQueen,肯定远比我们看见的、猜测的、臆想的McQueen,还要入木、还要深邃,还要穿透。而且吴尔芙会像疼惜亲弟弟那样,为McQueen拈开恰巧掉在他头发上的断成两半的树枝,也会为McQueen抓掉阴森地爬上他脖子上的绿毛虫,她对他的亲昵,藏着一种运命相通的怜悯,以及一种来不及规劝和来不及阻止的焦虑和愧疚。
尤其是,河水原来那么深那么凉,并且那么的阴险,那么的什么情理都不讲;但那毕竟是吴尔芙后来识穿了河水的真面目却已经来不及告诉我们的事了。偏偏McQueen最后竟和吴尔芙一样,专注地撸着桨,以为把船撸这“一了”,也就是“百了”了,因为他实在没有办法正常地安顿好自己的存在,更不想因此而间接毁掉爱他的人的一生。
我同时想起的,还有香港的卢凱彤,她一直那么勇敢地喧哗爱,一直勇敢地抖索着在人群中安放她努力武装起来的自在,也一直勇敢地在濒临干涸的音乐池塘里盘旋单飞,雁渡寒潭,最终却还是逃不掉让自己从高楼坠下。常常,我们是多么的自私,自私地希望她可以继续当一个骄傲的单数,一个永远不会枯萎的异色,照亮我们欲暗未暗的天色——更可怕的是,我们一直停留在我们对忧郁的误解,以为忧郁是一种逃避,以为忧郁是一种退缩,但实际上,忧郁从来不是一种选择,越是美丽的越是温柔的人,以及越是不想麻烦其他人的人,他们的忧郁背后,越是抵着一把尖利的刀锋。
你大概也懂得的,老一派的伦敦人,他们特别讲究礼数和隐私度,从来不把忧伤端上餐桌,也从来不把不开心的事搬到户外野餐的草地上去,对他们来说,把身边最亲近的人吓着了,是一件十分不体面的事。因此像幽魂那般周旋在吴尔芙和McQueen身边如影随形的忧郁,不,不是的,不是因为他们比别人敏感比别人细腻,所以才得以通过幻听幻视和幻觉,看见曼陀罗,看见彼岸的蓝光,看见九泉的迤逦;而是他们穷尽其力,终究抵抗不了藏在脑子里某个角落看不见也摸不着的畸形病灶,正不断向他们显现咄咄相逼的青面和獠牙。
而McQueen,他是在他母亲去世之后的第9天,选择在伦敦的公寓上吊,用一个最不时尚的方式,跟世界道别,也替自己的人生谢幕,结束他曾经离经叛道但后来慢慢对运命俯首称臣的生命——他累了,他想提前偷个懒,早一点给自己找个地方好好休息。消息传出来的时候,纽约时装周正开始第一场秀,坐在头排的时尚翘楚们的蓝莓手机,几乎同时发出讯息进入的提示音,而时尚女魔王Anna Wintour更是突从时装秀的现场冲了出去,一脸的惶恐,一脸的悲戚,一脸的难以置信——
当时的McQueen才刚刚踏入40岁,那是他的气魄最饱满、创意最锋利、锋芒也最有辐射力的时候,可是母亲的离世,对于McQueen的打击几乎是毁灭性的。我记得他曾在一则时尚杂志的访问中提过,“我没有办法想像自己比母亲先离开人世,这是我最大的恐惧,我绝对不允许她自己一个人孤伶伶地生活下去。”但即便母亲先他而去,他整个人还是逃不开穿膛破腹似的给掏空了,因为他精神上的避难所,完完全全地在他眼前崩塌了。于是他选择在母亲葬礼的前一天,留下一封简单的遗书,没有透露任何促使他选择放弃自己的蛛丝马迹,只是平静的写着,“请照顾我的狗。抱歉,我爱你们。”并且还特别交待了一句,“请将我埋在教堂里。”所有在忧郁边缘散过步,并且侥幸找得到回来的路的人应该都了解,McQueen根本没有把握可以让自己从迎面痛击的悲痛中稳稳当当地站起来,然后结上领带,然后穿上肃穆的西装,然后站在亲友面前轮流接受大家的拥抱,出席那个他老爱把她唤作“我们家的石头”的母亲的葬礼。
后来,验尸官给McQueen的自杀录下一分裁定书,里头有那么触目心惊的一句,“他心态的平衡严重被扰乱。”看到这一句,据说他生前最要好的超模朋友Kate Moss当下掩着面,泣不成声,她竟然察觉不到她身边最亲爱的朋友,原来一直跨坐在放弃自己和毁灭自己的悬崖上——忧郁症最可怕的是,你明明就在他的门外,可就是没有办法在最关键的时候撞开门闯进去。而且,他不是不肯开门,他只是连扭开门把的力气和勇气,都完全提不起来。
Kate Moss说,她对McQueen的思念至今依旧没有断裂,她一直没有忘记,当年她因为吸食可卡因的负面新闻一度让自己的事业直插冰谷,几乎所有时尚名牌在敏感时期即刻不留情面地终止和她的合约,McQueen是第一个伸出手把她拉上来,在自己的发表会上,刻意穿上印有“我爱你Kate”的T恤,并痛骂伦敦媒体,“你们他妈的也管太多了吧”,以表示对她的支持。后来提起旧事,Kate Moss 眼里泛起一片西湖,凄然地笑着说,“永远也不会有像他这样的人了,我们有过最美好的笑声,我是如此想念他。”难得的是,总有那么一些人,不动声色地在你人生最严寒的时候,给你的壁炉添柴生火,然后天气暖了,冬天分明已经彻彻底底过去了,你还是常常提着扫帚,却怎么扫,也扫不尽他给你留下来的炉烬。
我偶尔也会想起16岁的McQueen,那时候他没考进大学,只能在伦敦一所专科学院混日子,夜间则在酒吧靠擦杯子赚钱,后来才逮到了机会到伦敦著名的男装萨维尔街当裁缝学徒。由于父亲是苏格兰人,在伦敦当黑色出租车司机,几乎整个家族都是蓝领阶级,因此当McQueen受封CBE,大英帝国最优秀勋章,他特别穿上苏格兰百褶短裙和花呢服装,佩戴苏格兰人的毛皮裘,以及饰有猎鹰羽毛的苏格兰船形便帽,完全是为了回报父母而答应接受这一个勋章,而英女王则像疼惜孙子一般地问他,“你从事时装设计有多久了?”McQueen一脸贼笑地对女王说,“太可怕了,已经有好些个年头了,女王陛下。”逗得女王开怀大笑。女王并不知道,她的慈祥与爱,是如何让McQueen的心里开出一大片永远不会凋谢的花。
我喜欢McQueen,喜欢得其实可以在文字上提起他的时候,舍繁取简,用“麦昆”来称呼他,也是不愿意的。他的原名叫Lee Alexander McQueen,熟悉他的朋友都叫他Lee,可能是因为亲切,也可能是牢牢不肯忘记他曾经捉襟见肘的微时。但我却觉得McQueen这名字真好,好在映照出他的野心他的气魄,还有他的狂妄和他的颠覆,也好在,你会非常愿意去相信,他就像一个“在现实中实实在在存在过的幻兽”,美丽的,凶猛的,狡黠的,但却同时不失善良的,因为他来过,像摩西拨开红海,于是整个时尚界的境界就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