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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19
范俊奇/Alexander McQueen 毁灭是最美丽的完成
作者: 范俊奇

最后连卡爷也走了。卡爷走了,香奈儿不香了,并且意味着,一个由卡爷定义的奢华时代落幕了。风风火火的时尚界,未来又会是什么样的一幅光景?其实都在色相之内,意想之外。相对之下,McQueen的离开,某程度上是圆满了他的心愿——离世之前,McQueen已经企图自杀过两次,两次都是侥幸被他当时的男朋友救了回来,而他醒过来的第一句话是,“这不会是最后一次,我还是会继续尝试,直到成功为止。”生命的终结,对McQueen来说,不过是重复的毁灭自己,只是形式上偶尔需要修正而已。

但一投入时装设计,没有人比McQueen更疯魔更难解难分,并且更入迷地去研究和善待每一个不同类型的女人。他的好朋友伊莎贝拉布罗接受时尚杂志访问时提起,她有一次找McQueen试一件舞会裙子,整个过程他就像个失控的开膛手,不断叱喝着穿上新裙子的她,“转身、后退、往这边来”,鼻子还会像猪一样喷气,坚持要把裙子试到他自己满意为止。之后,伊莎贝拉布罗在48岁那年因一连串的不如意选择轻生的时候,McQueen对人生的绝望又被扭曲了一次,并且结结实实和心魔抗战了好长一段日子,才重新出击,推出一个名为“蓝色夫人”的时装系列,运用大量的羽毛和帽饰,改造自伊莎贝拉布罗的收藏品,向伊莎贝拉布罗致敬——她是他的伯乐、他的同谋、他的挚友,也是他的影子,McQueen在她身上看到的,很多时候就是他自己,因此他选择用一系列壮丽但哀伤的衣服,来纪念这一位一直嵌在他心里最重要位置的好友。我常常记得McQueen说的,“我一点也不重要,重要的是穿上我的衣服的那些女人,我必须确保那些衣服带出她们最真实的灵魂”。而我一直相信,选对了一条裙子,有时候,真的会改变一个女人的一生。

至于McQueen的设计,虽然有时候的确是张牙虎爪的“演技派”,但他给女士们设计的晚礼服明明一点都不紧身,也明明一点都不步步为营地高调强化女人身上地雷般危机四伏的曲线,却偏偏比任何时候都让男人手心冒汗,坐立不安。性感,对McQueen来说,不是让一个女人看起来垂手可得,而是让一个女人看起来马虎不得。尤其是,McQueen眼中最美的女人,是刚刚从床上爬起来,身上还穿着前一晚的礼服的女人,而这些女人之所以特别迷人,是她们看起来就像不修边幅的摇滚歌手和浓妆艳抹的柳莺的混合体——美,很多时候需要经过猛烈的撞击才力道十足,如果一味是法式优雅,那该多无趣啊。

因此我们看到T台上的McQueen总是风驰电掣,飚得太远,去得太尽,几乎没有转圜的余地。他为了突出法国高级时尚和伦敦街头时尚之间看起来根本没有办法共存的撕裂感,特别将Givenchy高级订制时尚的发表会安排在伦敦最脏、最杂也最乱的博罗市场,然后故意安排全球最难服侍的顶尖时尚写手坐在露天硬绷绷的长条铁椅子上,让他们体验一面皱着眉头呼吸下水道的臭气,一面带着刺激感感受介于暴乱、危险和的氛围——而博罗市场,曾经是莎士比亚时代著名的花街柳巷,那些低下层人民每晚都在这一区的剧场和妓院穿梭,贩卖和寻找最低俗、最卑微、但也最实在的快乐。我是那么的相信,时尚不一定要高高在上,但是个人风格一定要想尽办法凌驾其他人之上。

而在McQueen的秀场上,很多时候被安排出场的女模都像半兽人,黑色的眼线沿着内眼角往下延伸,冷酷得让人不寒而栗,特别具有视觉上的攻击性,并且表现出的尽是不经修饰的蛮荒之美。对他来说,作为一名设计师,时尚除了是工艺,是戏剧,也是个人经历,在他的设计和秀场构思和布局上,其实不难发现他并没有企图遮掩他无所不在的焦虑,甚至把他个人的生活体验倾注进去,发了疯一般,把每一场秀都当作是舞台剧的剧场——

熟悉McQueen的时尚分子都知道,他特别擅长通过秀场的设置,突破当代的时尚语义,他可以在设计中加入古埃及人的神秘异教元素,甚至在秀场上竖起巫师的墓碑,也可以将秀场安排在当年用来囚禁法国最后一位皇后的巴黎古监狱,让大家对他下一场发布会的期待值不断地提高,就连Lady Gaga,也主动要求在他的发布会上首唱最新单曲。而且,McQueen颠覆艺术的同时也尊重艺术,他不间断地从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作品中寻找灵感,将艺术家的画作转化为印花,把拜占庭时期的皇后画像设计成珠宝,更让大师名画印在丝绸裙上以示敬仰。我特别记得他有一场秀的名字叫做“旋转公牛的舞步”,那时911事件还没有过去,McQueen安排了一阵红色的烟雾在舞台正中冒出并向全场弥漫,带出无比的感伤——而他的秀,更多时候,其实更像是一出制作严谨,但抽掉对白的戏剧,他太懂得在视觉效果上操纵和控制人们的情绪。同样的,典型的McQueen风格犹如被放逐的没落的贵族,比任何一个英伦设计师都强烈,都惊骇,都前卫,无止境的宽肩、高腰线,多层设计,还有大量的皮革,紧身连体衣,A字长裙,船形帽,茧一般的轮廓,以及无从挑剔的完美剪裁。McQueen的野心其实也不小,他想成为圣罗兰之后最伟大的廓形和剪裁的传奇大师,“至少有一天我不在了,人们会记得是我创造了某种永垂不朽的剪裁廓形,并且把我设计过的衣服当作遗产,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而不单单只是把我当作一个哗众取宠的设计师。”

关于爱情,McQueen虽然换过好几个男朋友,但他愿意张扬的情感事迹并不多,而且我想,所有同志的爱情都一样,即便将所有的权益都争取了回来,却始终还是好像在冻土上散步,明明沁凉明明惬意,明明距离圆满只有一步之遥,但这当中,终究还是潜伏着难以言喻的不确定性,随时还是有可能滑上一跤。年轻时候的McQueen,整个人浑圆浑圆的,很害羞,很不擅辞令,但很有礼貌,老穿着一条破牛仔裤和松垮垮的衬衫,没有奇装异服,也完全不懂得着手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未来时装设计大师的模样,而且他一点也不妖娆妩媚,他唯一让人吃不消的坏处是,他的耳根子特别的软,听不得甜言蜜语,很容易就爱上其实不是最适合他的男人,就连Tom Ford,也曾经这么形容过McQueen,“他看起来就像一块棉花糖,亲切,迷人,很容易让人喜欢上他。”

后来McQueen结了婚,男朋友是个纪录片导演,两人挑了一个不那么高调不那么喧闹的岛屿,举行一场不那么浮华的婚礼,并邀请Kate Moss担任伴娘。但我更记得的是,他刚担纲Givenchy的创意总监,准备替当时奄奄一息的品牌注入一支强调“概念性和现代感”的强心针的时候,和他走在一起的其实是另一个男朋友,McQueen常常忙完了发表会,在T桥上探出半个头来谢幕就一溜烟地走了,什么时尚评论都不听,什么庆功派对都不去,安静地和母亲喝一顿下午茶,然后就直接躲进男朋友的小公寓里。我每每记起这个时期的McQueen,心理总是特别柔软,我还记得他右手臂上有一组文身,纹的是莎士比亚的喜剧《仲夏夜之梦》的一句对白,“爱不是用眼睛看出来的,而是用心感觉出来的”。我也记得,他特别放不下他养的那一条叫“薄荷”的狗,他想每天都和“薄荷”躲在600岁的伦敦老树底下耳鬓厮磨——后来在他发病之后,我才知道,薄荷其实就是他给自己的忧郁症调配的一方草药,而他喜欢伦敦远远超过喜欢巴黎,他其实根本招架不住巴黎的势利眼,伦敦才是他的人生,他的开始,以及他永永远远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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