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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2019
黄晓虹.言论自由的天空
作者: 黄晓虹

警方最近比较忙,不止罪案看来增加了,还要紧盯把大马当作中转站的恐怖份子,而且短时间内全国有近千个人和团体针对在网上侮辱先知的行为报案,警方开档调查其中16宗,只是追缉和逮捕嫌犯就够忙了。

公众也没有闲著,一些人落力肉搜在网上丢下污辱宗教语言就落跑的网民,连几年前的恶意留言也被翻出来,其中一网民被公众人士抓住,被逼在镜头前道歉认错,他一脸惊惶失措和满眶泪水,不管是逞一时之快或一时冲动,又或许以为言论有绝对自由而写下污辱宗教的文帖,相信他是感到懊恼的。

他还算"幸运",另一名同样在网上留下极端言论的砂拉越青年,被警方逮捕后火速带上法庭面控,5条罪状各判坐牢2年,法官谕令刑期分开执行,他要用10年牢来偿还他的出言不逊。

老套的一句话是:每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言论负责。言论可以有自由,但是必须清楚这4个字下面有个底线。

不少人误会言论自由的定义,以为反正网络是个虚拟世界,弄个假户头就可以畅所欲言,反正胡言乱言语人云亦云大有人在,他们可能还要怪别人太严肃,笑他人在网络世界认真就是输了。

一个不负责任的留言变成流言之后的杀伤力可大可小,尤其涉及最敏感的宗教和种族课题,如果完全从自身角度思考,用自己的价值观来评价其他宗教和种族,那其实是一种点燃别人怒火的玩火动作。

相信所有人都认同在网上发表不负责的留言应该受到惩罚,但是,他们即非杀人放火,不是走私贩毒,没有打抢偷窃,只是浅层思考的思维,却要付出10年黄金岁月作为惩罚,难免引来不同看法。

人权律师拉蒂花对于这项史无前例的判决感到震惊,她觉得被告的认罪应该纳入考量,判决要检讨;民主行动党元老林吉祥同样觉得,人民在社交媒体须遵守宪法和尊重所有宗教,侮辱伊斯兰教和先知穆罕默德的用户罪有应得,但10年太沉重。

更何况,刚刚一名华裔穆斯林男子在同样罪名控上吉隆坡法庭,却判监禁7个月及罚款1万令吉,两者的刑罚天差地异让人诧异。

除了讨论怎样的惩罚才是最恰当,当局也应当考虑给这些被告一些辅导和引导,或许是环境或教育让他们没有理解到在多元种族社会,各族互相尊重和互相理解的重要性,这些以前我们曾经有过的特质,正在消失当中。

由于网上侮辱伊斯兰宗教及伊斯兰先知默罕穆德的情况越来越猖狂,多媒体机构拟成立特别小组,监督社交媒体或其他平台发表的言论,包括揪出侮辱伊斯兰教的网民,实际上并非只有污辱依斯兰的行为才会引起社会不和谐,其他宗教受到不礼对待或污蔑言论的破坏,一样也会激起信徒的怒火,所以监督应该一视同仁,让不同信仰的人感受他们的宗教受到维护。

监督虽然必要,却得适而可止,否则就会形成白色恐怖,箝制公众的舆论。

言论自由在任何国家都有不同程度的限制,但是要知道言论也是促成社会思考和进步的一种意见交流,希望大家善用言论自由的天空,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好,而不是变得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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