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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019
合作社高官控诈领拨款.1万保外 4月22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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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扎华威被押出法庭时以双手遮著脸部。(图:星洲日报)

(关丹20日讯)拥有拿督级的马来西亚合作社委员会前任彭亨州分会主席,今早被彭亨州反贪污委员会以伪造文件诈领5000令吉教育拨款的罪名控上关丹地庭,被告否认有罪,法官允准以1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于4月22日过堂。

被告莫哈末扎华威(56岁),目前在马来西亚合作社委员会任职基金与投资部主任,被告涉及在2016年10月10日误导下属向委员会申请5000令吉的教育拨款。

这笔拨款原是作为云冰县国能大学在2016年10月18日,举办青年企业研讨会活动基金。

但这项研讨会并没有举办,因此被告涉嫌以职务的便利,伪造文件诈领拨款款项,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

一旦罪成监禁或罚款

一旦罪成将可叛监禁最少1年或不超10年,鞭笞或罚款。

主审此案的法官是莫哈末卡查里,主控官是来自反贪会的副检查司莫哈末法迪里。

主控官向法官建议,虽然此案允准被告保释候审,但为了让被告能出庭审讯,因此要求法官以1万5000令吉的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外。

被告的辩护律师莫哈末阿米鲁在求情时说,当告被反贪会传召前往录取口供时,给予全面的配合及没有潜逃的意图,加上被告还需要抚养在就读学院的孩子及妻子。

“希望法官能给予被告最低的保释金让被告保外候审。”

被告在押出法庭时前往聆讯的亲友,马上以人墙围着被告,而被告以双手遮着脸部,以免容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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