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29日讯)巴生市议会日前忽然对包括市议员在内的所有公职人员,发出禁止对外发言和向媒体发布声明的“封口令”公函,掀起限制及打压市议员言论自由,甚至干预新闻自由的风波!
这封由巴生市议会主席拿督莫哈末亚希签署,副本予市议会秘书和公关主任,志期3月25日的公函阐明,根据1993年公职人员(行为与纪律)条例第19(1)条,公职人员不能以书面、口头或其它方式,作出有损于政府政策、计划和决策、以及破坏和令政府蒙羞的声明,否则市议会可向有关人员和市议员采取纪律处分。
不过,掌管雪州地方政府、公共交通及华人新村发展事务的行政议员黄思汉受询时直截了当表明,县市议员不是公务员,无需受制于公务人员不能随意对外,包括向媒体发言的行为操守限制。
黄智荣:由党推荐州政府委任
市议员不受封口束缚
行动党巴生市议员党鞭黄智荣指出,市议员虽是“公职人员”,但也是政治人物,他们经由各政党推荐后,再由州政府委任,其言论举止和表现,自然由州政府和各别政党来评估,不因公职人员的身份而受束缚。
“行动党在巴生市议会共有9名市议员,若市议员言论举止有问题,自然会受党纪律委员会的约束。该封‘封口令’信函,不适合用予市议员身上,只合适于市议会的公务员。”
不过,他认为,市议员在向媒体发布一些课题时,还是需要传达正确的信息,避免产生更多的误会和混淆。
黄智荣表示,现阶段由他发出的所有声明,皆没有受到任何阻扰,市议会主席和公关小组也感激他把市议会的正确资讯,透过华文报传达至华社,上情下达。
他将针对封口令一事,向市议会主席了解,同时向行政议员黄思汉商讨此事。
黄思汉:召见市会主席瞭解实情
黄思汉认为,巴生市议员不受制于巴生市议会发出,对市议会公职人员和市议员的“封口令”指示。
他透露,其部门将会处理召见巴生市议会主席拿督莫哈末亚希事宜,以了解和聆听市议会在发出这封“封口令”指示的缘由与立场。
询及会否指示巴生市议会撤回有关指示,他表示,将召见莫哈末亚希会面,以了解实情。
曾于2012年期间,担任梳邦再也市议员的黄思汉认为,县市议员对外发表意见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前提是,必须确保是资料正确,所传达的信息准确无误。
“县市议员可以对外发言,但不代表可以在没有确认的情况下发言。”
询及这起事件是有地方政府的“小拿破仑”官员在兴风作浪,或纯属一场误会,他称,会展开调查。
邓章钦:市议员是市级行政议员
另外,雪州行政议员的拿督邓章钦以法律角度指出,市议员的职责是立法,通过在委员会执行地方政府的行政权力,地方政府的所有官员,必须听命于市议员所组成的委员会指示。
也是一名律师的他形容,受委的市议员也可被喻为市级行政议员,他们不是公务员,更不是县市议会主席或市长的下属。
杨文来:
市议员负责监督地方施政
公正党前巴生市议员党鞭杨文来表示,市议员由政党委任,负责监督地方施政,有权为民发声,市议会无权对市议员发“封口令”。
行动党前巴生市议员党鞭林立选坦言,以往市议会主席只会口头吩咐,市议会主席才是地方政府的发言人,市议员不可代表市议会发布任何声明;但此番以公函形式做出形式,显得格外严厉和不寻常。
行动党前巴生市议员党鞭陈志业指出,市议员由政党推荐和由州务大臣签署委任状,市议会发“封口令”要市议员噤声的举措,明显缺乏法律知识。
市会公关主任:近日发公函
釐清市议员发言范围
记者欲寻求签发“封口令”公函的巴生市议会主席拿督莫哈末亚希交待立场,则获得市议会公关主任诺菲查主动回应。
她透露,基于第一封对象为公务员和市议员在内的禁止随意对外发言公函,引起了市议员群体中的误解,因此,她会在近日内再向市议员发出第二封公函,以厘清市议员可以发言的范围。
她认为,由于第一封公函的概括对象为公务员,公职人员本来就受到只有地方政府领导、部门长官或公关主任,才能对外发言的公务员操守准则约束,因此没必要撤回有关公函。
指不能“代”市会政策发言
她强调,本身无意打压或限制市议员对外发言的权限和自由,但市议员所发布的讯息,应以本身领养地区的资讯和亲民活动,加强与市民联系互动为主。
“他们不能‘代’市议会的政策发言,或‘踩过界’到非本身负责的地区,去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说三道四,则会引起其他市议员同僚的非议。”
诺菲查指出,她了解到这项公函指示出台后,在市议员群体中所掀起的议论纷纷,并坦言有数名市议员马上致电予她,以了解本身市议员的权限。
她感到不解,有关指示原本只供市议会公务员和市议员的内部传阅,为何却泄露予媒体,演变成一道公共议题。
她依然欢迎市议员在本身负责的地区筹办亲民活动时,若要自行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对外发布信息,只需事前通过Whatsapp等即时通手机应用程式知会她即可,无需有正式书信寻求允准。
市议员应专注所负责地区
虽然有关公函被认为有限制市议员发言权,而引起干预言论与新闻自由的疑虑,但诺菲查坚持,基于不想市议员的公开说词,与市议会已落实或要颁布的政策不同调,而引起市民混淆。
她重申,市议员只应专注于本身负责的地区,尤其是多主办些地方上的亲民活动,充当市民与市议会联系的桥梁。
“只有市议会主席、秘书、各组主任(Pengarah)和公关主任,有权对市议会的政策向外交待和向媒体发言;市议员若对政策有任何看法,则可提出‘建议’。”
对于市议员是否为公职人员的疑问,诺菲查反问回记者,市议员的薪酬与津贴是由州秘书署(SUK)发出的,照理应受到公务员守则的约束。
非议某市议员越权擅发讯息
诺菲查坦言,巴生市议会发出“封口令”指示,是鉴于有一名市议员冥顽不灵,尽管已被规劝和指示多次,但依然对外发布多项和市议会政策相悖的讯息,而引起市民混淆,唯有出此下策。
“例如,有关市议员领养的选区在B区,却跑去I区的工业哪,私下向市议会的非主管级官员索取取缔资料后,擅自向媒体发布讯息,这是不正确的,等同于越权和不尊重市议会主席,也构成负责I区的市议员不满。”
她非议该名市议员就算在本身负责的地区也给错讯息,导致市议会接到当地市民的许多询问甚至责备,有损市议会形象。
巴生市议会“封口令”公函
“根据1993年公职人员(行为与纪律)条例第19(1)条,公职人员不能以书面、口头或其它方式,作出有损于政府政策、计划和决策、以及破坏和令政府蒙羞的声明。
任何阐释市议会政策、课题和其他攸关市议会权限的事情,只有市议会主席、副主席或秘书、公关主任或获得允准的市议会人员,才能对外发表声明。
这是为了确保媒体、公众和市议会人员接收到的讯息乃准确无误,不与事实产生冲突,从容避免媒体发布的消息,而令各单位及公众人士混淆。
巴生市议会所有人员和市议员需遵守上述指示,若有市议员和市议会人员有意发布任何声明,需先照会市议会公关组,以便能获取充分的资料,否则市议会可向有关人员和市议员采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