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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3/2019
陆交局:确保符规格·4月起注册车辆须有VTA

(吉隆坡29日讯)陆路交通局宣布从今年4月1日起,通过电子注册系统注册车辆的程序,必须使用该局发出的有效重型机械上路许可证(VTA)序号。

该局发表文告指出,所有汽车制造商和有关方必须遵守此规定,以避免在注册车辆的过程中面对任何困难或不便。

该局提醒,汽车制造商必须确保在今年3月31日(本周日)之前,电子注册系统中具有他们的VTA数据库。

“陆路交通局强制执行此措施,以确保所有注册和获准证的车辆都具有VTA,同时也管制和约束任何不愿获得VTA的人。”

文告指出,VTA是所有新型车辆获准向陆路交通局注册及获得准证之前的强制性程序。该局执行VTA程序以确保每个新型车辆都符合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及条规所阐明的建造特征与规格。

该局劝请所有汽车制造商采取必要行动,并确保电子注册系统运作良好,以避免在注册过程中面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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