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9日讯)马来西亚法律专业资格鉴定局主席(LPQB)汤米汤姆斯宣布,从2021年1月1日起,华文独中生在高中统考考获至少2科及格,以及在大马教育文凭(SPM)/O水平(O-Levels)或同等考试中,一次考获至少5个科目优等,就可报考考法律执业证书(CLP)。
汤米汤姆斯也是总检察长。他今日发文告指出,为免引起混淆,从2021年起,包括统考生在内的所有报考CLP的学生,都必须在SPM/O水平(O-Levels)或同等考试中,一次考获至少5个科目优等。
新规定2021年1月生效
他说,在大马高级学校文凭(STPM)/统考(UEC)/A水平(A-Levels)以及同等考试文凭方面,也必须是一次就考获。
此外,此要求也适用于所有报读法学士(LLB)学位课程的学生。
汤米汤姆斯说,大马法律专业资格鉴定局是在3月8日召开的会议中,一致作出这项决定。
他表示,大马法律专业资格鉴定局在各方提出看法后,向数所承认统考文凭作为法学士学位课程入学资格的英国大学索取资料,聆听董总的解释,以及考虑了2018年6月5日宣布对统考生报考CLP条件的影响,结果对于接纳统考生报考CLP的资格感到满意。
“至于有资格参加大马法律执业证书考试的资格和要求的新指南(来自英国的法律学位),以及在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下承认澳洲和纽西兰法律学位持有人成为‘合格人员’的资格和要求准则,则继续适用。”
大马法律专业资格鉴定局(LPQB)曾在2018年6月5日宣布,从2021年开始,所有统考生除了要持有被律师公会承认的大学法律学位资格外,也必须在A水平(A Level)或STPM获得至少两个科目及格,才能够获得参与法律执业证书考试(CLPE)的资格。
目前,所有欲参与法律执业证书考试(CLPE)的统考生,都必须在SPM/O水平考试中,一次考获指少3个科目优等;或在STPM/A水平考试中,一次考获两个科目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