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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2019
刘纬雄·政府应尽保障市民安全责任
作者: 刘纬雄

文冬叻加黄绍康夫妇为骑摩哆车撞路洞丧命的孩子黄毓竣讨公道,日前在劳勿地庭向文冬市议会和彭亨州政府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23万1151令吉60仙。

道路上大洞久未获得填补新闻司空见惯。过去我采访过受害者本人或是因路洞意外逝世者家属,都没有听闻他们有向地方政府索赔的意愿。

重型交通工具辗压丶雨水冲刷形成或是挖掘工程之后在路中或路旁所留下的坑洞最危险。

无奈大多时候,公众多番投诉,日子一天天过,路洞依旧。

往往负责单位所给予的答案是没有拨款或是问题在处理中;黄毓竣不幸撞上的路洞形成超过3个月,多次投诉没人前来修补,结果害死了一名大好青年。

路洞问题及早解决可以避免意外的发生。命案发生了之后马上填补,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这起路洞危害人命的民事诉讼,此案可以说是西彭区的首案。

希望黄毓竣父母将事件带上法庭,在为他讨个公道之余,也给地方政府和州政府一个借镜,两方不要推诿责任,必须马上动用紧急拨款维修一切可能给公众带来生命危险的公共设施,尤其要马上铺好道路中的坑坑洞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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