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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2019
黄俊历.华团的土地事务

华社的学校、社团、神庙及组织大部分都拥有自己的土地,但是,当中很多都面对土地相关问题,包括:常见的拖欠地税、违反土地用途、土地信托人失联,甚至是非法使用政府或私人土地等问题。

以华文学校为例,最常出现的案例就是拖欠地税及信托人相关事务。过去很多华校董事部因为面对经费问题,因而没有按年清还地税,有者拖欠超过十万令吉,导致土地被政府冻结也时有所闻。再者,就是信托人问题,由于很多华校董事部未能成功获得注册,因此,他们所管理的土地一般上是由董事部委任的数位成员担任信托人,然而,部分学校董事部在改选及人事变动后,没有同时更换土地信托人,随著时间久远,部分信托人也已经不在人世,导致更换信托人的工作困难重重。

其他的社团组织虽说都有合法注册,地税也有定时缴交,但同样出现信托人问题,这都是因为忽略了转换信托人而衍生的问题。以前老一辈的学校及社团领导人可能有一个迷思,学校或会馆使用著的土地很安全,如果拖欠地税,政府应该不会充公学校土地;如果人事变动后没有更换信托人,该地段也不会出现问题。不过,随著时代变迁、条例的修改和人性的弱点,导致今天很多社团的土地问题日趋严重。

积欠的地税必须设法解决,动用存款或通过众筹相信就能解决,千万别等到问题恶化才来处理,到时就更难解决了。

至于合格社团注册的单位,若有感每当领导层改选后就要更换土地信托人名字及重新领取地契很繁琐,可考虑在会员大会中进行修改章程,将名下所有产业都转入社团名下,那么,无论出现什么人事变动也不必更换地契。

其实,社团组织都委有法律顾问,在这些资产管理上遇到问题可以马上寻求法律意见及解决方案,就算过程繁杂及耗时间,也要按照规定一一处理,才能保留组织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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