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经理:适当方式运作·莱纳斯废料储存符条规
(关丹17日讯)大马莱纳斯稀土厂董事经理拿督马沙阿末今日发表文告说,希盟政府设立的莱纳斯稀土厂营运评估委员会是为了要评估残余物管理事项,而最终评估报告也发现莱纳斯符合相关法规,残留物储存设施以适当的方式运作。
“这些发现也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内的一些独立和科学评论一致。”
反驳李健聪言论不实
马沙阿末是针对公正党士满慕区州议员李健聪,于昨天向媒体发表“稀土厂囤了110万公吨废料,超过法定6万倍”的言论作出反驳,并强调有关言论是不正确的。
“更具体地说,2005年环境素质(指定废料)第9(6)条规指定废料储存显示,废物产生者可以书面形式向环境局局长申请储存超过20吨的指定废料。
“底流中和固体废料(NUF)是富含镁的石膏,不含放射性且无毒。并作为马来西亚法规规定的‘指定废料’,并且由环境局监管。”
他说,环境局同意底流中和固体废料的储存,同时也允许莱纳斯在循环使用底流中和固体废料方面进行研发。而莱纳斯研发测试也显示出,底流中和固体废料无论在建筑及农业领域都具有商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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