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前特别事务官伊山加里尔在脸书专页上载题为“拿督斯里纳吉审讯第五天”视频一事,今早引发控辩双方进行长达40分钟的争辩。
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在听取控辩双方的理据後提醒双方,在处理有关视频时务必要遵守承诺,而法庭录制的视频和抄本(CRT)不应在社交媒体上分享或上载,那是仅供辩方和控方转为文字记录用进,而不是供分享和在社交媒体公开。
他说,已经有人因此事件报案,所以法庭不能预先判断此事是否构成藐视法庭。
提醒公众勿评论
他也提醒公众人士不要对社交媒体此疯传的视频和正在进行中的审讯作出任何具有偏见的评论。
他指出,如果类似事件重演,法庭以後可能不再提供有关视频。
伊山加里尔昨日在脸书指出,他将於本星期到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录取口供,以协助警方的调查。
控方的副检察司拿督希旦峇仁要求法官对“泄漏”视频事件采取行动,禁止第叁者未经法庭许可在社交媒体上载有关视频。
他说,有关视频是控辩方在签署“不转发和不上载承诺”後才能获得,控方已证实不是由他们这方“泄漏”出去。
他说,有关视频只是供控辩方的用途,控辩方不论甚麽情况下都不能散播、复制和转交给第叁方。
他认为也应该警告公众人士和社交媒体的网民不要在未经法庭许可的情况下,上载有关视频,以免有藐视法庭之嫌。
沙菲宜:让客户检讨证据没错
另一方面,辩护律师团首席律师沙菲宜则捍卫提供视频给其客户(纳吉)及其助理的做法,因为让其客户检讨证据是“常规的做法”,这样做并没有错。
他说,此事件还在调查中,而控方此前申请了封口令但被控方拒绝,如果当时批准封口令的申请,这问题就不会发生。
他指出,那些不能在庭内观看审讯的人,却在视频链接室观看,这又有甚麽区别。
“我们原本要求全国直播审讯,这(上载审讯视频)对甚麽人造成伤害了吗?”
他也说,控方当初反对封口令,现在他们尝到“谁吃辣椒,谁觉得辣”的滋味。
另一名辩护律师哈威德吉星质疑,上载有关视频与媒体的滚动报道有何差别,而且公开的视频只是交叉盘问证人的部份。
伤痛未愈 纳吉手扶腰部
纳吉乘坐黑色宝腾轿车,身穿灰色西装外套於早上8时51分抵达吉隆坡大使路法庭。
他下车後似乎身體不適,因日前运动造成的伤痛未痊愈而举步维艰,手扶腰部步入法庭。
惟他依旧手持爱书《不要搞砸马来西亚经济》,同时不忘與迎面而来的支持者握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