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放宽汽车隔热膜限制,允许私家车后大鏡和后侧镜隔热膜的透光度不受限制;至于挡风镜和前座侧镜,则分别维持在70%和50%,如果车主愿意缴付额外5000令吉,他就可以自行决定透光度,甚至是装上全黑的隔热膜也沒问题。
原有的条例,规定车后镜至少必须有30%的透光度。
新规定或许可以为政府带来新的收入,并且让后座乘客更加舒服,但是,它对行驶安全,以及执法过程,恐会形成负面影响。
根据汽车配件业者的反应,如果汽车后大镜的隔热膜透光度太低,乃至完全没有透光度,车主就很难透过后镜看到后方的情况,这将影响车主对行驶状况的判断能力。尤其是夜间行驶,车主可能完全看不到后方来车;一旦驾驶者更换车道或是紧急煞车,就可能造成交通事故。
尽管交通部认为,车主可以通过两侧后视镜看到后方情况,其实,车后大镜和车旁后视镜的功能不同,前者主要是反射后正方视野,后者是反射后侧方视野。
一般驾驶人也都知道,后大镜所看到的后方视野比较宽阔,比率也比较正确;而车旁后视镜所看到的只是一侧,视野狭窄,比率差距也很大。
车后大镜透光度太低,也会造成倒车更加困难,增加碰撞事件,让驾驶人要付出额外成本。
另外,警方认为,如果后车大镜和侧镜全黑,或是透光度太低,执法人员将无法从后方和后侧方看到车内状况,会导致执法困难,甚至对执法人员形成危险。假设有关车子的后座载了匪徒,或车后有被虏人质,或是武器,后果不堪设想。
还有一种情况,一旦发生车祸,拯救人员必须从车后方展开拯救行动,也可能被这类隔热膜影响拯救任务。
如果政府只是为了增加少许收入,以及乘客的舒适感,而牺牲驾驶安全,执法效能和拯救任务,这显然是舍本逐末的做法。
交通部在拟定新措施之前,应该从全方位考量,从不同角度作探讨和研究,才能避免出现偏差的政策。
在制定隔热膜新规定的个案,必须先和不同单位,包括警方、道路安全研究院(Miros)、汽车业、民间团体进行讨论,了解各方的需要和顾虑。在这方面,交通部是否做了事前的准备工夫?
其实,原本的隔热膜规定并没有问题,它在安全和舒适之间,取得一定的平衡。真正的问题出在执法不严,很多车主安装不合格的隔热膜,路上可以看到很多全车尽黑的汽车,却是通行无阻。
与其改变规定,何不改变执法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