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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2019
朱淑仪·斋戒月停业2小时
作者: 朱淑仪

有句听起来很令人震撼的话叫“阻人发达,犹如杀人父母”,即断他人财路,就像谋杀,而且还是谋杀他人的父母那般罪大恶极。

但是有时自己身处的地方,会因为宗教或政治等因素,往往没有应得的自主权或发言权,只能说身不由己。

日前网传中国的维吾尔族不得斋戒的“新闻”在社交网络中掀起争议,不少穆斯林对此发表了带有情绪性的文字,有者说应该将我国非穆斯林与那里的穆斯林相互交换;有者也说应该直接杯葛中国产品,甚至不让中国人到来我国。

后来,中国驻马大使馆已经严正驳斥有关不实传言,指中国政府禁止中国穆斯林斋戒的谣言为子虚乌有。

如此一则发生在国外,或许与本地穆斯林没有直接关系的新闻,也能牵动国人感受;那吉兰丹州政府在甫踏入斋戒月,就下令州内食肆在本月每晚停止营业2小时,人们应该更感切肤之痛,尤其是非穆斯林。

常听穆斯林朋友或宗教学者说“这是我与上苍的事”,所以照理,食肆业者是否在斋戒月期间增加祈祷次数,应该自行决定,而不是通过下达通令要所有业者遵从。

在这个应该充满祥和安宁的圣洁月份,穆斯林通过做好事和自我反思,向往善行。丹州政府应该以身作则,用更好的方式去带动和鼓励子民一起行善,为子民树立一个好榜样,相反,强制性的通令只会引来更多反感,令感恩的斋戒月变成憎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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