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接封口令·公仆被禁向媒体发表评论
(吉隆坡28日讯)据星洲日报了解,有校长收到公务员禁止以任何方式向媒体发表关于教育部课题的短讯。
该短讯指出,根据1993年公共条例(行为与纪律)第19条文阐明,公务员在没有获得部长或机构的同意下,不得对外发表声明或评论。
公务员禁止针对可以破坏政府形象的课题做出言论,也不能散播任何存有诽谤和污蔑性的资讯。
短讯说,若公务员被发现有意挑衅敏感课题,他们将会被视为抵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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