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九子案判刑·陈淑庄判囚8月缓刑两年
(香港10日讯)香港占中9人案被告之一的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早前被裁定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和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两罪罪成,因需做手术切除脑瘤,押后今日(10日)判刑。陈淑庄今被判囚8个月,缓刑两年。
陈淑庄(47岁)的代表律师4月24日向法官呈上医疗报告,称她的脑部需动手术,情况“危及生命”,医生会安排两周内做手术,故向法庭申请押后判刑,获法官陈仲衡批准。
陈淑庄早前向传媒交代病况时称,4月4日入院接受全身检查,直至4月底判刑前不久取得报告,证实其左脑有一个直径4.2厘米、约一个乒乓球般大的肿瘤,该肿瘤并已压着其脑干,经医生诊断为脑膜瘤,要施开脑手术确定是良性或恶性,并形容当时出现头晕及面部麻痹等病征。陈淑庄其后于5月初完成切除脑瘤手术。
至于同案另外8名被告早前已判刑,戴耀廷(54岁)和陈健民(60岁)被判囚16个月,邵家臻(49岁)和黄浩铭(30岁)被判囚8个月,4人即时入狱;朱耀明(75岁)、钟耀华(26岁)、李永达(63岁)获判缓刑;张秀贤(25岁)被判200小时社服令。
(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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