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必要时才上手铐·拉蒂法:如有逃跑攻击行为
(布城9日讯)大马反贪污委员会主席拉蒂法宣布,停止让嫌犯穿橙色囚衣上庭,且只在必要时使用手铐,如有逃跑或攻击性行为的风险时。
她今天发表文告说,这符合联邦宪法第5(1)条文(除非违法否则生命或自由不能被剥夺),以及个人尚未证明有罪,就不能被视为罪犯。
针对手铐,拉蒂法说,反贪会仅在必要时使用手铐。“尽管如此,在法庭审讯室内不可使用手铐。”
她强调,反贪会在打击贪污的工作上绝不妥协,同时始终支持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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