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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2019
租约重要条款‧保障租户权益

您找到了租房的地方,并且已获得租赁协议以进行审核并随后签字。您可能认为租赁协议中必须有标准条款,因此您可以在不考虑的情况下签署该协议。这是你犯错的地方,因为没有标准合同这样的东西。每份合同都是不同的,由您和您的房东协商条款。

如果您是租户,以下是一些重要的条款:

1.抵押金和费用
为了避免混淆和疑问,您的租赁协议应有明确条规,租赁抵押金的限额将使用和退还(通常在签订租赁协议时支付),包括:

●抵押金通常相当于两个月的租金以及这些抵押金的将会如何被使用(无论是在正确退回时进行清洁还是修复工作,由承租人造成的任何损坏所需的修复费用,用于抵销最后一个月的租金或费用,及钥匙或门禁卡更换)。请注意在您搬离房子后,房东如何退还押金,如果您在租约结束前就离开,这笔押金也可能完全被没收。

●杂费押金通常相当于半个月的租金,其目的是支付租赁结束时的任何未缴付的水电费,如电单(TNB)、水单(Syabas)和排污费(Indah Water)。如果您在整个租赁期间按时支付水电费并且没有任何未缴付的费用,这笔押金也将退还给您。

2.维修(Repairs)
永远明确规定您在租赁协议中的维修和维护责任。您有责任保持房子清洁和处于可租赁状态,并支付因滥用或疏忽造成的任何损坏。

您有需要告知房东房产中的缺陷或危险情况或任何泄漏问题(在分层房产公寓中更为普遍),甚至修理家电或更换房子中的物品,您应该熟悉有关在租约处理投诉及维修或更换要求的程序的具体细节,以避免业主花太长时间解决任何问题或更导致事情变更糟糕,指责你没有提早注意到问题,使事情看起来是您的疏忽而导致的。

您应该立即明确地将此事或问题告知房东,并确定房东有合理的时间来检查房子的任何缺陷并开始维修工程或更换。如果在合理期限内未采取任何行动,协议里允许您自行解决问题,并由房东支付该费用。

作为普遍的经验来说,在制定维修条款时,尽可能详细地考虑房东和房客的最佳利益。

3.提前终止(Early termination)
你在租约期限的中途,发生了一些事情,你不再需要租房,或者你必须提前离开房产。

大多数情况下终止合约是不被允许的,或者您可以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房东发出通知而终止租约,但可能会将您的抵押金没收。

但如果禁止终止,您是否真的必须支付剩余月份的未付租金?如果在租赁协议中有此条款,而且您在签署前未仔细阅读协议,则房东可以让您支付剩余的月份作为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损害赔偿或补偿,即使您已经搬离该房子。

因此,如果您不确定您租下房子的时长或期限,请务必与房东协商,尝试从租赁协议中排除任何未满期限的条款。

如果您是在马来西亚工作的外国人,并且您不再与您的雇主或马来西亚当局终止您在马来西亚工作或生活,该怎么办?这是外交条款在租赁协议中发挥作用的地方,本条款基本上是一个条款,如果您被公司调职,或您已经不能在本国(或州)工作,您可以使用该条款在约定的期限内终止合同。

外交条款可以在一段时间的居住后生效,但您可以随时与房东协商。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您必须了解这类终止通知或支付租金的条款,以及您的雇主或马来西亚当局向您的房东提供的文件证据。

4.续约选项(Option to renew)
请务必检查您的租赁合约,看看它是否允许您在第一个合约届满时延长您的租期。

请注意本条款中的措辞,因为房东可能可以强制执行延期或可选延期,以及了解该权利如何被执行。任何不明确的指示都会导致协议的不确定性或含糊不清,如果一方希望在租约到期后延长租约并且另一方不愿意,事情则会变得困难。

5.购买优先权(Your right of first refusal)
您的房东告知您,该物业在租约中途出售,但您真的很喜欢您租用的房子,所以您会感到非常沮丧。您能怎么做?

您可以在此处添加合同中的优先购买权条款,如果您的房东决定出售该房产,则基本上允许您接受或拒绝购买的邀约。如果您选择拒绝,该物业仍将在租约内出售,而房东将在买卖交易完成后,将其作为业主的权利转让给新业主。

总结,阅读租赁协议以了解您作为承租人的义务,确保有关于您的权利的条款,并且使用足够的条款来涵盖多数可能发生的情况。
免责声明:本文或指南仅供一般参考之用。在签订具有法律约束的协议之前,您应该寻求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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