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停车场抢劫伤人·男子不认罪 待精神报告
(马六甲18日讯)华裔男子被控于今年本月初,位于甲市某商场停车场抢劫并致伤一名女教职员,今日于甲州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法庭择定8月19日过堂,并等待被告的精神报告。
被告是林伟杰(26岁,译音)。状指被告在2019年7月10日约下午2时30分,位于甲市商场停车场,打劫并致伤一名30岁的女教职员,被告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94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及罚款或鞭笞。
本案由副检察司莎兹琳娜迪雅提控,地庭法官是诺玛。
莎兹琳娜迪雅建议法官将被告送往精神科医院接受检查,并等待其精神及健康报告。
诺玛最后决定根据刑事程序法第342条文,让被告前往柔佛新山接受精神检查,同时,择定8月19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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